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且有理有据。答辩中应把握住的几个要点是: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而言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假如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可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注册申请和申请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中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申请注册原则,在中国已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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