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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及培育内容重点介绍,补贴300万(小微企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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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及培育内容重点介绍,补贴300万(小微企业注意事项)

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及培育内容重点介绍,补贴300万

企业易小编了解到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奖励政策,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对成功从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落户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单个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占比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上限300万等。以下是企业易(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及培育内容重点介绍,希望有所协助。

(一)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

1.企业认定奖励。

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园区培育奖励。

对成功从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落户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单个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聚集1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产业园区授予“专精特新园区”牌匾,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降低融资成本。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占比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上限300万元。对国家、省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上限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强数字化提升。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小微企业强企增效工程,每一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优先在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中遴选不少于60家试点企业,重点从企业生产流程、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协助企业提升内生增长动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用地用房支持。

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专门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需求规划切分并供应一批中小地块,鼓励实施“带方案”出让,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资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质、施工许可证资质合并办理。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产值和税收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给“专精特新”企业时可不受须为业主企业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限制。政府建设的“产业保障房”优先租赁给“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紧缺急需人才申请人才公寓、从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专精特新”企业员工租赁已享受广州市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奖补资金的租赁住房的,获得奖补资金的业主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交通出行支持。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容许单个企业每一年2辆企业为所有人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免除“开四停四”限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7.弘扬企业家精神。

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人民团体领导机构成员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要负责人,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8.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广州市促进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各区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调动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多方协同落实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市级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每一年新增安排1亿元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开展针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政策辅导、人才培训、政企沟通等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强化典型宣传。协调市属媒体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资源,加强典型案例推广,重点宣传“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的创新精神和突出贡献,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培育内容

1.梯度培育行动。

优化“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培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形成梯队培育格局,着力培育一批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健全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库,每一年入库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申报国家、省“专精特新”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市工商联)

2.技术创新行动。

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购置研发设备、软件,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产学研合作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引智、引技、引才,提升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各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申报各级重点研发计划。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运用。引导“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加强自主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发明专利布局,建立核心技术专利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市场开拓行动。

把培育“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与做优做强产业链相结合,鼓励“链主”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开放市场、创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定期组织召开“专精特新”新品发布会,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小微企业博览会、APEC小微企业技术交流会等国内、国际展会。综合运用首购、订购、推广应用等方式,促进“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开发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工商联)

4.三品提升行动。

推动“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及创建能力。支持企业开展境内外注册商标和维权、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申请注册和维权、现代服务业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加大强企增效工作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覆盖面,协助企业查找管理和技术短板,提出整改建议,增强企业内生竞争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媒体集中宣传等活动,通过政府牵线搭桥以“打包”方式和媒体洽谈合作,探索开展“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专题宣传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数字赋能行动。

遴选一批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服务平台或机构,为我市小微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提供支撑。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鼓励企业从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品牌培育、数字化云设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等方面运用数字化解决方案。鼓励建设面向小微企业的云设计和仿真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化研发设计方案在小微企业中的规模化推广应用。依托龙头企业推进供应链智能化数字化赋能工作,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提升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能力水平,推动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融资提速行动。

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企业抢抓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契机申报上市。组织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投资对接及项目路演。发挥上交所南方中心、深交所华南基地、新三板华南基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平台作用,针对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多对一”上市培育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促进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扩大直接投资规模。拓宽“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渠道,依托地方信用信息和融资需求对接平台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推广“专精特新”企业批量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为“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设立专属产品。发挥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市工商联)

7.生态优化行动。

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入库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等公共服务。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纳入市领导挂点企业,依托广州市政企沟通服务中心等机构,及时宣讲涉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一批政企联络员,搭建企业与政府常态化对接沟通渠道。培育“专精特新”小微企业领军人才,与知名高校和其他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绿色通道评审职称,不受学历、论文等资格限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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