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副局长曹伟民在接听市长热线解读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时介绍,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均已启动。据了解,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能享受到税收减免、政府资金奖励、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去年开始,为更好地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我市择优遴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进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库备案并予以扶持。
今年,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分两批进行,
重新认定企业申报时间截止至6月30日,新申报企业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我市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各区级财政还将给予10万元-2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将可获得市财政给予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区级财政还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除此之外,企业还可申请研发经费补助,每一年每家企业补助额度最高可达到250万元。欲申请国家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均可登录市科技局网站或市高新协会网站下载相关通知,按要求准备资料。11220万元补贴
我市自去年出台《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以来,已开展两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工作,累计受理数超过1300家,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达1218家,市财政兑现两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贴共11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