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等各级政府出台相应的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以激励企业积极进行研发投入,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提升我省创新发展水平。
一、河南省研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资格条件
(1)在河南省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建立研发费用投入预算管理规范(也称研发准备金制度);
(3)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活动;
(4)不属于一下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5)近3年最少有一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6)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及时向统计局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二、河南省研发费用后补助标准
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以下的部分,补助占比为10%;500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占比为5%;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最高限额,限额如下:
(1)对符合条件的一般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2)对国家科技型小微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3)对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
(4)对考核优秀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该政策有效期为3年,补助资金以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共同负担,占比每一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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