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第三类对象,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要求保护的对象之一。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必须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根据定义,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这会总设计能够是平面图案,也能够是立体造型,或是二者的结合。
1、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除了要以核心技术为依托,还要有吸引消费者目光的外观设计。因此,设计对销售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2、外观设计仿制简单,且有投资小、见效快,导致这类侵权行为多发。仅有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在产品外观设计上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