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10年,必须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申请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申请注册商标。每次续展申请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1个使用多年的商标,对于申请注册人而言是一笔无形资产,在申请注册有效期满时,应及时办理申请续展的手续。
续展申请注册与申请申请注册不同,续展申请注册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权利继续有效,而申请申请注册是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所需资料:
1、申请商标续展申请注册证复印件;
2、与原申请注册证商标图形一致的商标图样6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
5、《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