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体系的优点
1,是手续简便。
商标注册申请人只必须通过1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目前我国只接受法语和英语作为申请语言)、提交一份申请、交纳一次费用(目前仅有日本和加纳的收费分申请费和申请注册费两次收取),就能够向除其原属国之外的其他缔约方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从而免去了分别向这些缔约方注册商标机关使用不同语言、递交不同申请、分别交费的烦琐程序。
2,是费用低廉。
实践表明,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体系申请注册商标比去各国逐一申请在费用上更为经济。申请的国家越多,相对节省的费用就越多。
3,是节约时间。
各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必须遵守自国际申请注册通知之日起12个月或18个月的驳回期限,这比许多国家的国内审查期限要短。
4,"中心打击"原则
根据《马德里协定》的规定,自国际申请注册的日期开始5年内,假如该商标在原属国已全部或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则国际申请注册所受到的保护也全部或部分不再产生权利,而不管该商标的国际申请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项规定被称为"中心打击"。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体系的缺点:
1,国家的局限性
截止到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79个成员国。也就是说国际注册商标只能在这79个缔约国内受到保护,而在缔约国之外的国家,则无法通过该方式去那些国家申请注册商标。例如,香港、澳门、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就不是马德里联盟成员国。
2,必须前置条件
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进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而言,基础申请注册或基础申请是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其原属国(国内)获得申请注册或已经提出申请。
3,假如目标国是协定国,则无法享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马德里协定要求以基础申请注册为前提,而要完成基础申请注册,一般都必须1年以上的时间,更无需说在六个月完成了。假如等基础申请注册完成,就早已超出六个月的优先权期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