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注册商标申请的主体资格应是符合《集体商标、证明注册商标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而依法登记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能够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团组织,而不是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申请集体注册商标时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是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依法登记申请注册的批准文件。
021-8034****(周一至周五 9:00-18:00)
188651611
021-8034****
网站客服
法定工作日
8:30-17:30
企业易
微信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