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般申请注册商标相比,驰名商标有其独特的优越感:
⑴驰名商标的专用权跨越国界,驰名商标的专用权能够超越本国范围,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范围内得到保护。
⑵驰名商标的申请注册权超越申请在先的原则。在中国注册商标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即同一商标,谁先提出申请,商标归谁所有。对于驰名商标而言,别人虽申请在先,只要其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对驰名商标地复制、仿照或翻译,就不得给予申请注册;即使别人申请已获准申请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也有权在5年内请求撤销其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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