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商标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
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申请注册申请。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申请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申请注册商标行为。
假如与别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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