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分类区划为45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商标,35-45类为服务商标。书中有些商品和服务项目是否类似,还要结合商品的功能、用途、交易方式和具体的服务行业、服务实施场所、服务的对象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国际商品分类区划的基本原则是:
⒈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主要用途分类;
⒉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料进行分类;
⒊构成其他商品某一部分的商品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归为一类;
⒋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资料分类时,假如由几种不同的原资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资料区划类别;
⒌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等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归为一类。
国际商品分类是在总结、吸收了许多国家注册商标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完善起来的,它为各国商标的检索、申请和档案管理提供了统一工具,为实现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创造了条件。了解商品分类的依据,有助于明确申请申请注册的商品范围,避免过宽或过窄,例如,几个商品同属一类,只要申请1个商标就能够了。假如每个商标只申请一种商品,不利于扩大使用,但申请范围过宽,又会因有些商标不能及时使用而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