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指注册商标人能够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能够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企业易商标代理中心)办理,也能够由许可人直接向商标提出申请。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必须准备:
1、《许可使用合同》;
2、许可双方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如委托代理公司申请,还必须提交《委托书》。
3、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
4、3个月左右,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商标局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书》。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人能够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了解申请注册商标许可备案申请相关内容,能够到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理,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专业的顾问,经验丰富,能够准确的解答注册商标的疑问。企业易始创于2002年,是一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资格的一站式全产业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