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没有年检这说法,统称网上年报公示。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申请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必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或下载并登录“粤商通”APP填报,履行年报义务。
一、年报公示的时间:
1月1日-6月30日
二、年报公示方式:
1、网上填报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
即可进入企业年报,逐项如实填报。如首次填报必须进行联络员申请注册。
2、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能够持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三、工商营业执照不进行工商年审会有什么后果呢?
工商营业执照不年检,不会自动注销,可是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别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满3年未依据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任命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因未按时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流程
1、补报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报信息并完成公示。
2、提交资料
2.1《信用修复申请书》(填写完整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2.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3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注意: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无公章的须由经办人员签字)
2.4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常见问题
1、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填报信息用于公示,须慎重填报。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