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变更必须工商备案吗?假如必须,必须怎样办理?必须准备什么资料?
董事、监事是法定备案事项,因此必须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公司备案登记的,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需提交的申请资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章程变更备案:企业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企业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资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个人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企业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3)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4)分公司备案: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资质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以及他资料;
(6)《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