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外资公司的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须知_0(公司信息变更需要注意什么)

  
很多企业对外资公司的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须知_0(公司信息变更需要注意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外资公司的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须知_0(公司信息变更需要注意什么),希望大家能对外资公司的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须知_0(公司信息变更需要注意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外资公司的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须知_0(公司信息变更需要注意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外资公司的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须知_0(公司信息变更需要注意什么)

外资公司的工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须知

一、外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二、变更住所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企业新住所使用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一份);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按企业章程规定由委派方出具,委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该企业印章)及新任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四、增加投资总额申请注册资本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五)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六)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新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1份)。

五、变更实收资本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三)《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减少投资总额申请注册资本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七)刊登于报纸的一次减资公告(原件1份,从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申请减资登记);

(八)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七、变更经营范围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各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一份)。

八、变更经营期限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九、变更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更名后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个人身份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七)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十、变更投资者股权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七)新投资者的资格证明;

(八)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十一、到异地增设或撤销分支(办事)机构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十二、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证明(原件1份);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六)海关、地税、国税的注销证明(原件各1份);

(七)公安机关出具的缴销印章证明(原件1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十三、迁入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三)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