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提交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商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含: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工商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能够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标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