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什么
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什么1.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公司法》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更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企业章程;(四)有企业名字,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更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企业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企业名字,建立符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能够是国有独资公司,也能够是有限责任公司,还能够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特别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申请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更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更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申请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并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厘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申请注册资金能够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