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分支机构注销留抵税额可否税前扣除

  
很多企业对分支机构注销留抵税额可否税前扣除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分支机构注销留抵税额可否税前扣除,希望大家能对分支机构注销留抵税额可否税前扣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分支机构注销留抵税额可否税前扣除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分支机构注销留抵税额可否税前扣除

分支机构注销留抵税额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企业设立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注销时,将存货交回总机构,其增值税留抵税额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1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设立在外县市的分支机构注销时,存货由分支机构移至总机构应视同销售,留抵的税额作为分支机构进项税额在实现的销项税额中正常扣除,而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