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所要的原董事免职文件就是董事会决议。如必须变更为其别人员做董事,董事会决议上还同时要任命新的董事人员,并提交其新任命的董事人员资料,即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身份证等)。
在公司申请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进行办理,程序上是必须向通过网络提交相应的资料,经过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工商局窗口提交书面资料。
对《公司法》相关法条的理解,《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这一规定也表明,董事在任期内能够辞职,可是由于董事会应当具备法定人数三人以上,如其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大于三人,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这种情况下,董事的辞职应当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