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3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除此以外,青岛还有下面这几项创业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毕业生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5年内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创业实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在创业实体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等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申请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除创业者本人外至少1名职工在该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