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很多企业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希望大家能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以及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第四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

第五条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Ⅳ级的作业。

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以及化合物、汞以及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纳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稀、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必须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第七条

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第六条中第1、5项的作业;

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今日通过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