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ISO14001环境危险源被辨识后的工作
四川ISO14001环境危险源被辨识后的工作
一旦危险源被辨识或识别出,则必须对以下方面做出决定:
1、问题的性质—是相对简单,还是必须详细考虑?
2、谁进行的评价?
3、何时、支出多长时间来进行评价?
4、使用了什么评价方法?
5、什么信息用于支持评价?如方法、标准、规范、相似的工作场所的信息、伤害事故统计资料等。
6、评估以前对谁进行了咨询?如工地的雇员,安全健康代表?
7、评估应在哪个特定场合进行?
8、必须什么形势的文件资料,如评估阶段用于评价的报告类型是什么?
9、谁来做评价?他们必须什么?对他们必须的评价信息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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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ISO14001环境因素的评价
四川ISO14001环境因素的评价
环境因素评价方法有多种,各组织可依据自身的环境因素种类与风险、工艺复杂程度等决定采用。
一、环境因素直接判断法:对于以下情况中的环境因素一律判为重要环境因素:
a.组织依法向环保局申报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因子;
b.其他高风险违反适用法规标准的情形;附近相关方高度敏感或极易引发投诉的环境因素;
c.危险废物(c1);使用量大的危险化学品(c2);产生量大的固体废物(c3);
d.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
e.组织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如水、电、煤、汽、气、油,原辅资料或包装资料);
f.组织认为必须改进及有管理方案或中长期计划改进的环境因素。
二、多因子环境因素评价法:基于对环境因素本身的多项相关信息不评价对象,采取定量打分并依据对各项分值的综合统计来明确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
三、环境因素分类多因子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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