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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中的几个问题,环境因素与ISO14001:2015标准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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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中的几个问题,环境因素与ISO14001:2015标准的对应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中的几个问题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中的几个问题

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是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筑基础,体系的其它管理要素都是围绕它们而开展管理活动的。《ISO/IEC 62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导则》及”中国国家EMS认证公司认可制度”中都将环境因素列为4个必须重点审核的要素之一。环境因素是环境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要素。

另一方面,在建立EMS时怎样有效、充分地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在实施审核时怎样审查组织在这方面的成效,是EMS工作中最困难的任务之一,也是疑问最多、最难把握的地方。现就EMS实际工作中经常涉及到的几个疑难点的处理方法进行如下探讨:

1环境因素识别的充分性

许多公司在识别、评价环境因素时能够比较全面地考虑污染物排放,而在考虑源头避免或减少污染物产生方面相对薄弱。ISO14001标准核心特点之一是污染预防思想,即在产品、活动、服务各方面及全过程中要避免、减少及控制环境影响,要从”投入”和”产出”两方面去考虑环境因素。为此,在设计程序、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产品以及包装设计、工艺设计、原资料选用、能源资源消耗、运输仓储、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固体及液体废弃物管理、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排放、产品使用、服务及废弃等环节中可能产生有害或有益环境影响的因素。充分领会产品生命周期分析法的思想以及工艺过程分析法的思路,对全面识别环境因素是极有协助的。

2异常状态下的重要环境因素

某些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物,但由于环保设备齐全先进,控制手段得力,各种污染物最终均远低于适用排放标准得到排放。因此,EMS工作人员认为这方面不存在重要环境因素。

这里存在误区。ISO14001标准”环境因素”定义及”4.3.1环境因素”条款中均要求明确现实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即应充分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运行状态下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针对上述案例,在制定及实施相关程序时可考虑将正常状态下低于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作为通常环境因素,但同时必须考虑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时、定期维修时、人为失误时、生产过程中超量产生污染物时等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产生的严重环境影响。最简单的方式是对进入环保装置以前或生产装备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状态进行重要性评价。以上所述适用于对可用强度、浓度、总量、速率、数量等方式实施限制的环境因素的评价,如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等。

无论对于生产装置口还是环保装置口,应分别对具体污染因子进行评价。

3废弃物、能源、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方面的重要环境因素

废弃物(或使用能源的装置或有毒有害化学品)在任何1个企业里通常都是种类繁多,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时,是分别逐一进行,还是作为1个问题统一提出,这也是1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若从有效实施环境管理出发,可做如下考虑:

a. 废弃物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全面具体地明确各种废弃物;

2) 有关废弃物处置、废弃物防治的法规不象污水噪声大气防治法规对污染物有量的限制,在某种意义上,随 意处置100kg或100吨废弃物并无本质区别。鉴此,通常地可将废弃物处置定义为1个重要环境因素,具体实 施控制时则必须将它们合理分类分别合法处置。

3) 关于废弃物削减,宜对各类废弃物产生量实施重要性评价,可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废弃物产生定义为重 要环境因素, 并对它们实施改善和日常控制。

b. 能源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全面具体地明确各类消耗能源的设施、装备及活动。

2) 将”能源消耗”整体地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实施日常管理和控制。

3) 同时对各种装置的单台或单类的能源消耗进行重要性评价,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装置的能源消耗”定义 为重要环境因素。

4) 资源、资料消耗可与能源消耗同样对待。

c. 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

1)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全面具体地明确使用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

2) 定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的火灾、水灾、泄露事故等紧急状况”为重要环境因 素,制定应急方案和日常管理程序。

3) 对各种物品的使用量进行评价,定义”大于等于某数值的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为重要环境因素,考虑替代 或削减使用量的改善方案。

4) “含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物质)如哈龙1211灭火器、R12等为制冷剂的空调系统、含多氯联苯变压器等的使 用”均应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加强装置维护管理,并着手研究和找寻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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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与ISO14001:2015标准的对应

环境因素与ISO14001:2015标准的对应

环境因素与ISO14001:2015标准的许多条款都相关。因此,我们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应制定方案加以管理和改善.

一.4.2环境方针

环境管理体系是用于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管理环境因素的。环境方针的制定、实施、实现是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工作。环境方针要“适合于组织活、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这就要求组织制定环境方针时要考虑环境因素以及环境影响,结合污染预防、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持续改进的承诺,把识别和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目的原则地写入方针。假如组织的主要环境因素有电的消耗、水的消耗等资源消耗问题或废水排放、努力降低产业废弃物污染等内容。围绕这些承诺,组织再策划实现方针的具体方法,也就是制定一系列的管理程序和目标指标,以达到方针的要求。(风险世界网-RiskMW.com 专业研究安全风险管理,安全员的门户网站!)

二.4.3.3目标指标

该条款要求“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含对预防污染、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这就要求组织按照其环境方针指明的方向和原则,结合当前的技术水平和财力,策划出阶段性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指标(例如“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每月的单位产品耗电降低X%、“万元产值降低耗水X%、“全年含铅废物排放控制在XKg以下等),进而制定出细化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指标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对目标指标和方案的实现是否能够满足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进行监控,并适时评审和改进。

三.4.4.6运行控制和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能够通过建立和实施改进目标,也能够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套管理程序达到管理目的。在策划这些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以前,要先识别出控制这些重要环境因素的关键活动和岗位。这些活动可能是直接控制环境因素的,也可能是维护活动,包含实施管理方案的保障活动。例如:针对电的消耗,假如合理安排生产,减少开停机次数能够达到节约用电的目的,那么“生产调度可能是1个关键活动;假如通过对设备维护保养,提高工作效能可达到控制效果,那么“设备维护也是1个关键活动;假如通过更换变频电机可达到控制效果,“维修就是一项关键活动。

到底什么活动必须控制,要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目的和必须进行识别确认。例如:火灾可能直接造成员工的身伤害,也可能由于某些物质燃烧释放出有毒有害物质而造成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假如使用哈龙灭火器来火则会造成对环境的危害。在策划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时,要识别发生火灾时什么是环境因素,什么是危害因素,才能明确控制与这些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的方法,进而有针对性地策划对这些活动实施管理的作业文件,而不是简单地逃生。当然,考虑环境因素不能绝对夸大环境影响的重要性而忽视对员工的安全保护。有了这些文件,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才有依据。

四.4.5.1监测和测量

为了保证对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有效地降低环境影响,必须按照策划的内容、频次、方法“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这里所说的“关键特性,包含运行活动的过程参数和结果参数(即环境绩效)两个方面。例如:上面所说的“电的消耗是1个重要环境因素,假如对某一耗电大设备的“维护保养是4.4.6条款确认的关键活动,那么保养标准里就应该规定运行的关键特性(如保养周期、保养部件、保养方法等)。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的周期对规定的部件进行保养,是4.5.1条款要求做的事情之,而测量统计用电量则是对控制“电的消耗这一重要环境因素的环境绩效的监测。

实施4.5.1条款时,应该首先明确各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活动的关键特性,并策划出对这些关键特性监测和测量的方法、频次和职责要求,才能确保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全面、有效。

五.4.5.2合规性评价

首先,组织获取到的法律法规应该是适用于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是评价环境因素重要性的重要标准之一,组织要把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制定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文件的重要输入。合规性评价是对组织与法律法规蔡合情况作出的全面评价,其中要重点考虑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即进行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时,要针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需求,结合监测与测量(4.5.1)的结果,评价其符合情况。

六.其他要素

除了以上所说的对环境因素直接控制和监测的要素,还有一些要素的策划和实施也必须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才能保障控制和监测要素的实施。例如:对资源需求进行分析的情况下,要考虑保障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人员、资金、技术(4.4.1);为确保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岗位的人员达到相应的能力,使重要岗位员工了解其活动产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掌握控制方法,具备相应的能力,要策划进行培训或采用其他手段满足需求,包含招聘、换岗、外包等(4.4.2);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应策划是否必须沟通,结合环境因素和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决定交流的方式(4.4.3);发生不符合时,要根据不符合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或纠正措施;制定内部审核方案时要考虑受审核部门承担的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管理评审时,要把环境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及环境因素的转变作为输入。

总之,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过程中要始终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建立体系是1个由无到有的过程,而实施和保持体系是1个永续的过程,仅有把环境因素的识别与体系的其他要素有机结合,并根据内外部的客观转变评审和改进体系,使重要环境因素持续得到有效控制,才能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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