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ISO14000认证中常见危险化学品的火灾危险与处置方法
东莞ISO14000认证中常见危险化学品的火灾危险与处置方法
压缩空气
与易燃气体、油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受热时瓶内压增大,有爆炸危险有助燃性
切断气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H2SO4
硫酸
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苯)和可燃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 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
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木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避免水流冲击物品,以防遇水会放出大量热量发生喷溅而灼伤皮肤。
钛白粉
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特性。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CaO
氧化钙
与酸类物质能发生剧烈反应。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采用干粉、二氧化碳、干砂灭火。
O2
氧气
是易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 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如乙炔、甲烷等)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其次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C2H2
乙炔气
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能与铜、银、汞等的化合物生成爆炸性物质。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容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干粉。
Na2CO3
无水碳酸钠(纯碱
具有腐蚀性。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特性。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柴油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
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润滑油
遇明火、高热可燃。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
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H3PO4
磷酸
遇金属反应放出氢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热分解产生剧毒的氧化磷烟气。具有腐蚀性。
用雾状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用大量水灭火。
皂化液
遇明火、高热可燃。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
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
:水、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HCL
盐酸
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穿全身防护服。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钠、碳酸钠、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环氧树脂
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CaO
氧化钙
与酸类物质能发生剧烈反应。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采用干粉、二氧化碳、干砂灭火。
NaOH
氢氧化钠
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遇潮时对铝、锌和锡有腐蚀性,并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
用水、砂上扑救,但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造成灼伤。
环氧树脂
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东莞iso14000认证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别标准
东莞ISO14000认证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别标准
1、重大环境因素的定义和区划
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存在的某些环境因素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称为重大环境因素,其中,环境影响是指全
部地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转变,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组织在建
立环境目标时,可优先对这些重大环境因素予以考虑,从而将其作为优先事项纳入组织的EMS。根据重大环境因素的优先顺序,可将
其区划为4类,即特殊优先:严重威胁人类和环境或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高度优先:环境污染潜在性极大或者同相关法规及标准不符
;中度优先:同组织环境方针严重不符或可能产生商业机会;低度优先:同环境方针轻微不符或目前不具备商业机会。
2、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别标准
2.1判别标准和方法的相对性
由于人类对环境及环境问题认识的局限性和受其它因素的制约,已经制定的标准不可能完全客观地体现环境的要求,并且随着
人类科技水平的提高、环境意识以及经济条件的增强,有关环境的标准也将日趋完善和严格。因此,不可能存在1个绝对的重大环
境因素的判别标准和方法。对于不同的组织,由于各自环境现状、环境价值观、技术和经济条件、所在地域环境和社会特征以及适
用的法律和法规等主、客观具体因素的不同,也不可能存在1个普遍适用的判别标准和方法。对于某个具体的组织,其评价方法和
标准在一定阶段内应该是相对稳定的,这样做有助于组织对这些重大环境因素实施管理、控制和改进,可是随着问题的逐步解决,
组织则不得不重新适时修订标准和方法,以满足和实现对可持续改进的承诺。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也不存在1个持续适用的组织
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别标准和方法。
2.2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别标准
对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别主要是通过评价环境因素产生的环境影响来进行的。环境方面的评价标准:环境影响的规模或范围;环
境影响的程度;环境影响的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环境风险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商业方面的评价标准:控制、
消除或缓解环境影响的难度;控制、消除或缓解环境影响的经济成本;相关方的关注程度;组织的公共形象;控制环境影响给组织
其它活动和过程可能带来的影响;实施控制对组织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