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科委重点创新政策一览表》规定的资助措施,天津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措施是这样规定的:
1、自认定当年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和区财政按照各50%占比给予30-50万元奖励。
除此以外,天津市经济开发区也对高新认定成功企业有奖励,天津市经济开发区的高新奖励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对于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其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以上3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通过认定或新迁入的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
对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