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很多企业对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希望大家能对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

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

ISO50430认证-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

1.0 目的

为确保公司总目标的达成,对各职能部门、层次明确分解目标;并明确目标考核统计办法,避免统计方法的误差。

2.0 范围

质量分解目标的统计考核。

3.0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对分解目标的统计考核;

3.2各部门:负责向行政部提交质量目标统计考核所需的资料和数据;采取措施达成分解目标。

4.0 规定内容

4.1质量分解目标应在每一年的管理评审中进行评审其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

4.2质量分解目标及考核办法:

部门

目标及指标

统计数据

计算方法

A

B

行政部

文件有效率100%

抽查文件的文件数

抽查中有效文件数

B÷A×100%

培训计划完成率100%

计划完成培训项目数

已完成培训项目数

顾客满意率达95%

调查顾客满意度总数

顾客满意总数

业务部

标书/合同评审率100%

投标/合同数

投标前/合同签订前已评审的标书/合同数

工程

施工项目按计划完成率95%

按计划应完工的施工项目数

已完工的项目数

采购部

采购资料合格率100%

采购物料抽查总数量

采购抽查合格数量

项目部

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各项工程验收总数

验收合格的工程总数

4.3统计频率:行政部每季度统计一次,并将统计数据及结果记录于《质量目标统计考核表》中,再每一年进行汇总统计一次。

4.4各部门未达成目标的,由行政部开出纠正预防措施,具体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0 质量记录:《质量目标统计考核表》 6.0 相关文件 6.1《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0目的

加强对记录的管理,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之证据及质量改善和追溯的依据.

2.0范围

本公司质量体系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查阅、保存期和处置的控制。

3.0定义

记录 ─ 提供执行质量活动及达成质量体系要求程度之客观证据。

4.0职责

各部门负责记录的准确填写,本部门记录的管理。

5.0程序

5.1表格

5.1.1为执行质量体系过程或结果之记录设计之表格,均须进行编码,以便进行检索及追溯管理.

5.1.1.1表单编码原则:

QR-XX-X-XXX

QR标明质量记录

XX为部门编码,编码如下:

BG 为行政部 GC 为工程部 CG为采购部 YW为业务部

GD其他综合类的记录

X标明第几次修改;如0,1,2,3

XXX为流水号

5.1.1.2追溯管理:

所有已填写的质量记录除应有编码外,还必须具备唯一性的标识.唯一性标识规则:与设计、施工无关的记录,以日期标明即可。与设计、施工相关的记录,除有编码外,再在编码后加上流水号作为标识。

5.1.2新表格使用或表格改动/废止,需向行政部索取《文件申请表》填写,连同表格样板(表格废止无需)呈管理者代表最后批核后,由行政部登记编号/废止处理。

5.1.3(改动后)新表格之正本交行政部存档。

5.1.4自新(版次)表格开始使用时起,旧(版次)表格一律作废,不得混用。

5.2各部门/个人在执行质量体系活动中,对有关过程及结果做好详细充分记录及报告,以便查证。

5.3为使记录之完整性,使用表格之记录,无需填写之项目字段可用斜线划去。

5.4为保证记录之原始真实性,不能对记录进行涂改,不能够用铅笔填写,但能够修改。修改方法是将修改处画上删改线“ ”,将正确资料补上,并且签名及写上日期。

5.5记录的标识、检索、贮存、保护

5.5.1记录由相关部门按照日期或类别等进行归档保存,以便存取及检索。

5.5.2记录在保存期限内,应注意防止丢失及损坏。应注意防潮防蛀等。

5.5.3所有接收热感式传真纸要作保存的应先复印,其次保存复印件。

5.5.4存放资料的磁盘、光盘应标识清楚内容,存于适当环境。

5.6记录的查阅,保存期限和处理。

5.6.1各部门若需借阅记录,需经持有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借阅。

5.6.2根据记录之内容的重要性规定保存年限,须制定《质量记录汇总表》加以明确。

5.6.3超过保存年限的记录,经相关部门最高负责人确认后报废(销毁或变卖)处置。

6.0质量记录

6.1《文件申请表》

6.2《质量记录汇总表》

7.0支持性文件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