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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认证相关管理规定,ISO14001认证相关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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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认证相关管理规定,ISO14001认证相关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一览表

ISO14001认证相关管理规定

ISO14001认证相关管理规定

申请认证条件与认证程序:

1、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总量控制标准;

(二)已按ISO14001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

2、认证程序:

(一)具备以上所规定条件的组织可向机构认可委认可的认证公司提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面申请。

(二)认证公司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该组织签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对于不受理申请的组织,认证公司应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三)认证公司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四)认证公司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审核、现场审核情况和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决定申请认证的组织可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包含:

1.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文复印件;

2.通过"三同时"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污染物浓度及总量控制指标达标排放证明人;

4.体系运行其间未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明;

(五)认证公司向通过认证的组织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认证公司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应将审核报告、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机构认可委、组织在市(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限为3年。

愿意继续认证的组织可在认证证书有效日期终止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审核后颁发新证。有效期满后,未重新认证的组织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并由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日期终止时予以公告。

5、机构认可委有权对认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认证公司徇私舞弊,认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由机构认可委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机构认可委有权取消认证公司的认证资格,撤消证书,并予以公告。

6、认证公司对认证证书持有者,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年度监督审核。对未按照承诺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应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未达到限期整改目标的,视情况给予暂停或撤消认证证书的使用。

7、认证公司不得聘用无国家申请注册审核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认证公司以及认证人员不得从事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关的咨询业务。

8、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涉及的认证公司、认证人员和审核工作存在异议的组织可向相应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内容包含申诉的理由、意见、要求及必要的证据。

今日通过对《ISO14001认证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

ISO14001认证相关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一览表

ISO14001认证相关环保法律与其他要求一览表

序号

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它要求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ISO14001:2004-idt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使用指南》

04/11/15

04/11/1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99/03/15

99/03/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9/12/26

89/12/2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95/08/29

95/08/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84/05/11

96/05/1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04/12/29

05/04/0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96/10/29

97/03/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97/11/01

98/01/0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8/04/29

98/09/0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88/01/21

88/07/01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02/01/09

02/03/15

12.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01/10/19

02/05/0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00/03/24

00/03/24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91/05/24

91/07/01

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8/11/18

98/11/18

16.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94/05/20

94/05/20

17.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92/08/14

92/10/01

18.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97/01/01

97/01/01

19.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

88/06/01

82/08/01

2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

93/09/07

94/03/01

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1996)

96/01/18

96/10/01

22.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90/01/05

90/01/11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96/04/12

97/01/01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96/01/10

97/01/01

25.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85/03/22

88/09/22

26.

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

91/06/19

92/08/20

2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98/01/01

98/01/01

28.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98/01/01

98/01/08

29.

化学品首次进口环境管理第一类化学品

98/01/01

98/01/01

3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00/01/01

00/06/01

31.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01/08/20

02/01/01

32.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01/08/20

02/01/01

33.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4/07/06

97/09/22

34.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0109//28

02/01/01

35.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04/01/14

04/05/01

36.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资质管理办法

01/07/04

01/07/04

37.

广东省实施《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97/12/01

97/12/01

38.

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

04/10/19

04/10/19

39.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04/01/01

04/09/01

40.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04/11/02

05/01/01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02/10/28

03/09/01

4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02/02/01

02/02/01

4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95)

95/07/26

96/02/01

44.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

90/12/25

91/07/01

45.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92/09/28,

93/07/01

46.

本地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97/02/26

97/06/01

47.

本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99/08/09

99/08/09

4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90/11/09

91/03/01

49.

索尼技术标准(SS00259第四版)

02/03/29

05/02/01

50.

危险化学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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