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认证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ISO14000认证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主要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目录清单
1、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5、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6、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管理规定
7、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11、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12、土地复垦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
1、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2、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3、《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稿
4、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5、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6、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以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7、气候转变框架公约
8、生物多样性公约
9、大陆架公约
10、防止因倾倒废弃物以及他物质而引起海洋污染的公约(修正本)
11、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含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
1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3、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第二章 环境保护标准
2.1主要环境质量标准
1、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2、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0/01/01)
3、GB9137-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
4、GB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5、GB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
6、GB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7、GB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8、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9、GB3095-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0、GB1495-79 机动车辆容许噪声标准
11、GB9078-85 工业炉窖烟尘排放标准
12、GB11641-89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3、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4、GWPB3-199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00/3/1)
15、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6、GB14621-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7、GB14761.1-93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8、 GB14761.2-93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 GB14761.3-93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GB14761.4-93汽油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
21、 GB14761.5-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22、 GB14761.6-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23、 GB14761.7-93汽油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24、GB16297-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5、GB8978-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6、GB8702-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27、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2.2广东省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
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3、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
ISO14000认证体系目标的建立、实施与考核
ISO14000认证体系目标的建立、实施与考核
ISO14000体系目标的建立、实施与考核
企业的所有管理活动,就是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目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起着勉励、鞭策或催人奋进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理解目标的意义,目标管理对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目标建立与管理:1)目标建立的依据:a)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标准、惯例);b) 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宗旨、管理方针;c) 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所期望的结果;d) 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或意见。2)建立目标应考虑的事项:a) 针对企业的有关职能和层次: 与管理体系有关的部门、车间或岗位应建立与职能相对应的目标或指标;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① 管理方针中(包含持续改进或管理承诺)的内容:在管理方针中所述的内容,对这些内容涉及到哪个部门、车间或岗位,都应对这个部门、车间或岗位应设定具体的管理目标或指标。② 体系运行的控制要求:通过识别或评价所明确的重要过程或重大环境影响、危险源,对这个过程所涉及到的部门、车间或岗位,应建立具体的目标或指标。b) 目标应形成文件: 为确保目标能有效执行并被全体员工理解,需通过文件的形式,向有关人员宣贯传达;对规模型、集团型的企业,还应就怎样建立目标的过程建立文件。c) 目标的可测量性:对所建立的目标都能够通过评价或测量等方式获取实施和完成情况,并掌握目标进度或实施结果。d) 目标的合理性和先进性目标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有能力实现目标或是否能充分监视目标实施进程等。因此,企业在设定目标应考虑以下几方面:① 企业的规模与产品特点;② 企业的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③ 管理体系的策划或管理方案等要求;④ 目标的适宜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评审结果;⑤ 以往管理体系的绩效分析和问题;⑥ 自身能力等与目标有关的其他事项;⑦ 目标的设立需考虑其前瞻性。2)目标的管理 目标贯彻执行或实施是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转变或企业内管理职能、人事的调整,或其他管理模式的引进;会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目标的执行效果或实施结果。因此,目标应在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明确分管领导并落实归口部门进行管理;并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a) 对目标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视;b) 对阶段性目标的执行情况及实施结果进行分析或评价;c) 对各部门之间目标值的关系进行协调;必要时,作相应的调整;d) 对目标的执行效果与实施结果,提交目标有关的奖惩方案并实施。(二)目标的类型与考核评价 1)目标类型:目标分可为:执行类、解决问题类、创新(提高)类等类型。2)目标的考核与评价:对目标进行定期的考核或评价是企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之一,也是检查和评价企业、部门或岗位阶段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阶段性目标执行或完成情况的考核或评价,有利于目标对象的工作绩效,或目标成本及控制情况,对目标执行的正确性或偏离目标等问题能及早发现,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以激励其努力完成下一阶段或预期的管理目标。a)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对象:以(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目标分解表所列,对目标分解落实的单位、部门或岗位进行考核评价。b)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类型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目标,采用不同的考核或评价,有利于目标对象的创造性、主动性、主动性和参与性:① 当目标为贡献或追求性质,属于创新(提高)类型的目标时,应基于目标的实施效果或创造的价值以评价鼓励为主;② 当目标或指标作为绩效性质,属于执行类时,则目标应考核为主;③ 当目标属于解决问题类时,根据问题的性质或类型,对目标的执行实施情况,以考核评价兼顾的方式进行考评。c) 目标考核或评价的方法:对目标考评的形式应简单,但考评的内容应涵盖目标所涉及的范围;可从目标的执行进度和实施结果两个方面考虑:① 目标的执行进度与实现程度:对中长期的管理目标或指标,对这类管理目标或指标在执行过程中,作阶段性考评时可考虑绩效累积的方法;考评目标的实施进度与实现程度,可采用分值累积原理。② 目标的实施结果: 对1个时段完成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这类工作目标的实施结果应以明确的考核标准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