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审核一般需要的文件
FSC审核必须的文件
(1) 产销供应链管理体系
a:公司的简介
包含公司生产的产品,员工人数,营业额,FSC的供方及顾客,包含他们的证书号码,FSC的生产流程,FSC组织结构图等。
b: FSC资料的管理
采购:包含购进的原料“进货,核实所进原料的咨询情况
入库:分开存放-咨询产品存放在制定区域,设立区分标志-适用于全部的咨询产品(如颜色码、COC码)。
生产:保证咨询和非咨询资料的物理区分(如:批次区分),咨询资料上要保留明确的区分标志,在加工的每一阶段都要有产品记录,并指出咨询木材的使用情况。
成品入库:所有咨询和非咨询产品分开,在咨询产品的包装上要有COC码标志。
c:产品购买与销售
购买的订单必须明确说明FSC的要求,包含咨询的类型,证书的号码,产品组的信息。
d: FSC标签的管理
标签在使用前要征求FSC的同意,并且在使用时要使用完整的标签。领标签的人,标签的数量,标签的使用规定
e:相关人员的培训
培训的计划、目的,内容,参加的人员、达到的效能等
f:相关人员或职位的职责
从产品的买进到卖出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COC调控人员的职责。
g:对产品组的描述
包含FSC-pure、mixed、recycled,树种及质量
h:文件的管理要求
有关咨询产品的原料存货,加工和成品出货记录以备年审所有的记录保存5年,任何提及FSC的市场宣传资料保存5年
i:转化率
各个加工工序计算的转换比率
(2)公司应当保留的相关记录
a:采购记录
包含采购订单、合同、发票和审批(购买的订单必须明确标明FSC的要求,所有的流通单据、发票等必须包含供方的COC码)
b:供方及销售方的名单
c:内部货物接受的注解和记录
库存管理系统要有流通记录
d:原资料和成品的存货记录,包含每一年存货的结果
e:生产记录
在加工的每一阶段都要有产品记录,并指出咨询木材的使用情况,产品标识卡必须明确标明FSC,必须计算转算系数以评估产品的损耗,咨询的产品记录必须分开存放并存档
f:发货单与运输单据
包含公司的COC号码及产品描述及COC咨询的类型。
g:发出的发票
包含公司的COC码及产品描述及COC咨询的类型
h:培训记录
包含时间,地点,内容,人员
i:商标的使用取得同意的记录
如E-MAIL
注意:管理监管链COC重要的部分是监控买入咨询资料和卖出咨询产品的数量来确保两个数字相符。因此,要保持以下的记录:
A:每个供方购买的原资料的数量加上每种原资料的总数。
B:咨询产品的销售细节,包含卖给每个顾客的数量,总销售数量和种类。
C:各个加工工序计算的转换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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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C通用要求第一部份之COC管理体系
FSC通用要求第一部份之COC 管理体系
1.1 组织应实施和维持与其规模和复杂性相适宜的 COC 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遵守所有适用认证的要求,包含:
a) 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组织遵守本标准涵盖的所有适用要求;
b) 实施和维持最新的涵盖证书范围适用认证要求的文件化程序;
c) 规定实施每个程序的人员职责;
d) 使用最新版本组织建立的程序培训员工,以确保他们有能力实施COC管理体系;
e) 保存完整的和最新的文件记录。这些文件记录与组织证明其符合所有认证要求相关,至少保留5年。根据认证范围,组织应至少保留下列文件:程序文件,产品组清单,培训记录,采购和销售文件,资料平衡记录,年度数量汇总,商标批准记录,供应商,投诉和分包记录,不合格产品控制记录,回收资料验证计划记录,受控资料及FSC受控木材尽职调查相关记录。
1.2 组织应使用第四部分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来明确其申请独立,多地点或者联合COC认证的资格。
1.3 组织应通过签署一份自我声明来承诺遵 FSC-POL-01-004 中明确的 FSC 价值,组织不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下列活动:
a) 非法采伐或非法木材或林木产品的贸易活动;
b) 营林过程中违法传统权利和人权;
c) 营林过程中破坏了高保护价值;
d) 明显将森林转化为人工林或者非林用途;
e) 营林过程中引入了转基因生物体;
f) 违反了 1998 年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中明确的任何国际劳工组织的核心公约。
说明:假如FSC决定修改联合政策,则此条款也将做相应修改。
1.4 组织应对职业健康和安全(OHAS)做出承诺。最少要求,组织应任命一名 OHAS代表,建立并实施与组织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宜的程序,并为员工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的培训。
说明:其他认证或者执行覆盖 1.4 条款的当地关于 OHAS 相关的法律也能够用作符合此项要求的证据(例如,组织可将其视为自动符合条款1.4)。
1.5 组织应确保收到的关于遵守本标准的投诉得到充分的重视,包含:
a) 收到投诉的两周内告知投诉人收到投诉;
b) 3 个月内调查投诉,并说明回应投诉的计划行动。假如必须更长的时间完成调查,应通知投诉者及组织的认证公司;
c) 对投诉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影响遵守认证要求的缺陷采取适当的行动;
d) 投诉已成功解决或关闭时,通知投诉者和组织的认证公司。
1.6 组织应有适当的程序以确保发现和控制不合格产品,预防其无意被附上 FSC 声明并被销售和交付。在交付后发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时,组织应:
a) 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认证公司和所有直接受影响的顾客关于明确的不合格产品,并保存通知记录。
b) 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c) 配合认证公司,使认证公司确认组织采取了适当的行动来纠正不符合。
1.7 组织应支持由认证公司和认可服务中心(ASI)进行的交易验证,按照认证公司的要求提供 FSC交易记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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