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是否能够要求退款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是专利申请人都关注的话题,目前国家对专利申请费用出台了许多相关规定,许多政策有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介绍下有关专利申请缴费的问题,专利申请人是否能够要求退款?
缴费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能够自缴费之日起3年内,提出退款请求。提出退款请求的,应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邮局或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证明文件。提供邮局或银行的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专利的相关费用的缴纳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指南专利申请有相关具体规定,感兴趣的相关人士能够到官方网站查询,获得正规有效的信息。
专利申请人授权之后应该怎样变更呢
专利申请完之后,由于一些情况就会有专利申请人的变更,这也是现实专利申请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事情。那么专利申请授权后应该怎样变更呢?下面具体分析下其中的方法。
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变更应当按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在专利局以著录项目变更的形式进行登记,并且授权后的变更属于专利人的变更。并且在著录项目的相关变更手续尚未生效,那么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或者进入公告准备的有关事项,依据变更前为准。并且变更专利申请人必须向专利局缴纳200元。
在发明以及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被专利局授予后,假如不是专利局另有规定,任何个体以及相关团体假如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对其专利付诸实践,简而言之就是不得以生产经营的名义对其专利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不得实施其专利,与上述相同,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假如任何单位,团体,个人想要使用别人专利,应当以书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形式与专利权人签订,并且专利权人有权使其缴纳专利使用费。并且被许可人无权对该合同规定外的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准予实施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人可要求实施其专利的任何公司或者个人缴纳费用在该公司或者个人利用其发明专利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明专利号及专利权人。假如是单位被授予专利权,那么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假如在发明创造专利进行实施,当专利进入市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后,公司及个人应当支付给专利权人适当的报酬,专利文件中应当明确指出发明人或者专利申请人.不得隐瞒专利权人或者未经许可对其姓名进行篡改,不得未经许可对专利进行改动。
专利申请授权后假如想要变更,那么就能够根据上面的方法技巧来操作,这样就能更好更顺当的协助大家变更好专利申请人,从而更好地维护好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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