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专利权质押程序

  
很多企业对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专利权质押程序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专利权质押程序,希望大家能对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专利权质押程序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专利权质押程序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专利权质押程序

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或者个人能够将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以此进行债务担保,这成为目前比较有效的融资手段,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有什么情况,以便权利人做出相应的判断。

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2.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3.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4.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5.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6.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7.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8.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9.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10.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11.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12.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以上是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的几种情况,希望能够协助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找到相关的信息。

专利权质押程序

专利质押作为企业融资的常见方式之一,要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当事人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须向专利局提交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个人身份证明、专利权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等文件。委托别人代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其中,涉外专利质押合同登记,必须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假如全民所有制单位以专利权出质的,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假如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出质专利权的,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受理、审查收到当事人提高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专利局受理当事人登记申请以后,就进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审查阶段。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方面,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全,应补正的文件是否补正。实质审查是针对质押合同的有关实质性问题进行审查。它包含:出质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即是否为明确的、唯一或全部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性的审查;合同的合法性的审查,即是否有违反法律禁止性条款。3.决定质押合同登记审查决定自受理日起15日内(不含补正时间)作出,审查决定分准予登记和不予登记两种,并应向当事人发送通知书。准予登记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权设立;不准予登记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权不成立。4.变更、延期与注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是指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就有关专利权质押著录项目作出变更决定,而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这些著录项目主要有质权人、主债权或担保范围等方面内容,当事人提出变更的,应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七日内持变更协议、原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申请延长质押期限的,当事人应当自解除质押期限届满前持延期协议、原登记通知书以及他有关文件,向专利局办理延期手续。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