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申请主体
注册商标申请主体
注册商标申请主体注册商标申请人是:1、自然人2、法人3、其他组织4、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狭义的注册商标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证明注册商标申请、集体注册商标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注册商标申请除包含狭义的注册商标申请的内容外,还包含变更、续展、转让申请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以及他注册商标事宜的办理。
注册商标申请注意的问题
注册商标申请
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注册商标申请的内容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的概念:狭义的注册商标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证明注册商标申请、集体注册商标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注册商标申请除包含狭义的注册商标申请的内容外,还包含变更、续展、转让申请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以及他注册商标事宜的办理。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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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顾问主要针对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注意的问题:1、仅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中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明确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申请注册申请这样能够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注册申请日的明确: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注册商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明确商标权的法律依据,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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