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注册商标的异议介绍(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很多企业对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注册商标的异议介绍(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注册商标的异议介绍(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希望大家能对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注册商标的异议介绍(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注册商标的异议介绍(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注册商标的异议介绍(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

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

有许多人或许知道,当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审查之后,在进入为期是3个月的公告期的情况下,一旦被别人提出商标异议,那么商标主管机关就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当申请人遇到这种商标异议的情况该怎样面对呢?那么接下来,的小编就为大家奉上注册商标的异议该怎样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通常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答辩时应把握住的几个要点是:

申请人应当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而言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申请人应当突出自身的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假如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可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注册申请和申请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中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申请注册原则,在中国已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异议答辩的内容应当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被异议人必须按照规定期限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资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按照现在商标局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必须三到4个月的时间,其中包含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答辩仍要补充资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对商标异议和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认为文章越长越有理,资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要把观点说清楚,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之间的关系

这二者都能够说是工业产权,尽管都能给人一种视觉效果。但商标只是附着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不能将其当做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工业品外观设计是能够看做商品的存在形式。商标是由《商标法》对其进行保护;而工业品外观设计却是由《专利法》对其进行保护。

服务商标与企业名称之间的关系

1.构成要素有所不同。企业名称通常都是由行政区划出名称、行业、字号或着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所组成的。而商标只能与别人提供的服务所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从而构成。

2.功能有所不同。服务商标只能够区别出不同服务的出处,企业名称则是能够识别出不同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服务类型和商品类型。1个企业能够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通常都只会有1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有所不同。服务商标只必须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各种条款,不去侵犯别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够无需经过申请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而已。然而企业名称却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申请注册,才能使用。

注册商标的异议介绍

所谓注册商标的异议,是指在异议期内,任何人都能够对商标主管机关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该审定注册商标的意见,要求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初步审定。设立异议程序是为了提高商标审查和核准申请注册的质量,借助与该商标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使商标主管机关及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换言之,异议程序实质上是对申请商标审査程序中发生的分歧或者冲突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一)异议人与被异议人所谓异议人,是指对商标主管机关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申请注册意见的人。被异议人则是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申请人。异议人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主要包含六种情况:(1)认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与自己已申请注册或者在先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2)认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与自已未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3)认为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自己使用在先的知名商标;(4)认为自己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自己许可,以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名义抢注自己拥有的商标;(5)认为自已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或者肖像权等受到侵害;(6)认为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或者违反了法定程序。必须指出的是,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异议人对于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能够就其在部分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使用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亦称部分异议。(二)异议的提出与处理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可见,异议人提出异议是有期限限制的,一旦过了3个月异议期,异议人就无法阻止该商标的申请注册,既使仍有不同意见,也不能通过异议程序解决,只能通过对该商标的争议或者申请注册不当程序加以解决。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异议人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商标异议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写明被异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初步审定号,并附送有关证据资料。商标局收到异议人的商标异议书后,应当通知被异议人,并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要求其在三十日内答辩。商标局应当认真分析异议人提交的商标异议书和被异议人提交的答辩资料,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保障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假如被异议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进行答辩,不影响商标局的裁定。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的,驳回被异议人的注册商标申清,不予核准注用;对于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驳回异议人的申请,异议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能够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对复审裁定不服的,能够寻求司法救济。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