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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费用一般是多少钱,注册商标的分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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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费用一般是多少钱,注册商标的分类申请

注册商标的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注册商标的费用是多少?注册商标不仅必须一定的流程,并且必须一定的费用。可是对于注册商标费用于说,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并非全部都是统一的费用。接下来就从多角度来进行注册商标的费用分析,希望对大家判断费用合理与否有所协助。

注册商标的费用从官费的角度而言,是有统一标价的。注册商标一般商标的费用是一千八百元,而集体商标以及证明商标的费用为三千元。而商标转让费用为一千八百元。注册商标的费用中包含十个商品类别,对于超出的必须此外收费,一般超出的每个类别官费收取一百元。这是当下注册商标的官费收取标准,当然,在不同时段收取的费用标准可能会有些许差异,不妨能够到官网进行了解收费的标准。

除此之外,高效率的时代中,委托代理办理申请注册的机构逐渐增多。而对于这些机构而言,会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而代理费用的多少则是与不同代理机构的实力有关的。所必须代理申请注册的类别不同,代理费用也会有一定的差异。除此以外,还必须支付官费,官费是不可缺少的,在官费的基础上加上代理费用,就是所必须支出的所有费用。

综上所述,注册商标的费用就是这些。不过,由于诸多因素会影响到其价格,因此一定要综合角度分析才可。避免由于对费用的不了解而导致不必要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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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分类申请

我国对注册商标申请实行分类申请的原则,即商标必须按照商品类别提出申请注册申请。注册商标分类申请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注册商标申请应当按照商品分类提出《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实行注册商标用商品国际分类,即采用《注册商标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我国于1994年正式加人该协定)确立的注册商标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体系,这个分类体系共包含42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8类。目前使用的分类表,是1998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国际分类表第8版。由于商品名称是整个注册商标工作的个主要环节,决定了申请注册商标使用和保护的范围,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并力求具体、准确、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假如1个商品在商品与服务分类表中有正式名称的,应当使用商品与服务分类表中的正式名称,某些日常生活中通俗叫法的商品称谓如“家用电器”、“保健品”、“酒品”、“绿色食品”等,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也是不容许使用的。如“家用电器”,在一般人的概念中指的是供家庭使用的电器,如电冰箱、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熨斗、吸尘器、电风扇、电热水器等,但由于其范围过于宽大,在商品与服务分类表中是没有这样1个专门的类,而是分散在不同的类别中,如洗衣机列在第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中。因此,申请注册商标,首先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以便明确商标用于什么样的商品上。(二)同一商标用于不同类商品也应当按照商品分类提出申请注册申请《商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申请注册申请。商标作为区别同类商品的1个标志,是与具体的商品紧密相连的。假如1个申请人希望将同1个商标用于不同的商品上,由于不同的商品分类不同,因此不能一并提出注册商标申请,而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商标申请。这实际上就是一件商标1个申请,即1个注册商标申请只能针对1个或者一类商品,而不能针对几个或者几类商品。(三)申请注册商标用于同类其他商品须另行提出申请注册申请《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申请注册申请。这就是说,即使是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假如必须在同一类商品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仍然必须提出注册商标申请,而不能由于该商标已经申请注册而不再另行申请注册了。这是由于离标是使用于具体商品之上的,与具体的商品紧密相连,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也不是无限的,而是仅限于注册商标时明确的特定商品这个范圄内,而不能随意扩大到其他商品之上。假如容许1个申请注册商标能够随意使用于任何商品之上,等于是将商标专用权无限地扩大到所有的商品,从而使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过于宽泛。商标权人假如就自己已经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申请注册申请,即必须按照第一次申请注册商标那样办理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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