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怎样注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问题

  
很多企业对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怎样注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问题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怎样注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对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怎样注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问题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怎样注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问题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怎样注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问题

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

怎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样本

想要拥有自己的商标吗,想要的话就去申请吧,国家把申请的途径放在了网上和商标局申请注册大厅。可是不是找到了直接去申请注册就能够的,还必须带上国家规定的资料。那么注册商标申请样本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企业易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注册商标申请

申请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来办理。

注册商标申请样本

二、注册商标申请样本

尚未申请注册申请书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正件。指注册商标申请书。

2、附件。商标图样等。

3、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是否共同申请:□是□否

邮政编码:

联络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

商标说明: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附页:页)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格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指定颜色的附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图样应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三、申请注册商标办理步骤是什么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能够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申请人能够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注册商标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注册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注册商标规费→3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注册商标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申请样本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能够知道,申请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来办理两种途径。假如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能够咨询企业易代理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怎样注意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问题

工商总局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出质申请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担保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工商总局规定,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

质权人和出质人能够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能够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注册商标号。

申请质权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工商总局规定,申请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假如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7)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五类情形不予登记:

工商总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申请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2)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4)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5)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