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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企业面对东南亚的商标反抢注,云南商标的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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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企业面对东南亚的商标反抢注,云南商标的桥头堡

云南企业面对东南亚的商标反抢注

有投资报告显示,今日的东南亚是世界经济发展最有活力和最具潜力的地区之一,是投资的沃土,正成为企业投资的重点地区。中国企业要开拓东南亚市场,需先设定东南亚商标保卫策略。(一)按照目标市场国商标制度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当前,世界正处在这个自由贸易飞速成长的时代,1个市场追逐品牌的时代,品牌已经成为市场的通用语言和支配资源、争夺市场的决定性力量。而商标是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是品牌所有权的唯一法律凭证,商标所有权关系到企业和品牌的生死存亡、兴衰成败,是企业历来争夺的宝贵资源。云南企业不仅仅要保卫其商标商誉,更要预防其他企业在东南亚抢注其商标,使其痛失进军东南亚的机会。因此,云南企业在东南亚品牌保卫战略上,拥有商标是必须的1步,也是一种重要投资。目前,世界各国主要有两种商标确认制度:使用优先制与申请注册优先制。“使用优先制”国家凭商标的原始凭证认定权利人谁先在那个国家先使用,谁就是商标主人。在东南亚,使用优先制国家包含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柬埔寨、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文莱。大多数英联邦国家都是使用优先制的国家。此外,“申请注册优先制”国家依据商标在该国的申请注册制度明确权利人,就是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是商标主人。在东南亚申请注册优先制国家包含越南、老挝。因此,针对这两种商标确认制度,云南企业能够采取不同的商标保护策略。针对商标仅是起“区别”作用的企业和商标具备“价值增值”功能的企业的不同追求,应采取不同的商标保护策略。针对商标仅是起“区别”作用的小微企业,一般情况下小微企业主要目标只是为了取得一定的国内业务,着眼点在国内,通常仅考虑国内申请注册商标,但也可能偶有产品销往海外,但该产品在海内外既不具备领导市场的能力,也无长期占有市场的考量,其商标尽管未在国外申请注册,但在市场上还是一种起到“区别”作用的标识。此时的小微企业不在海外申请注册商标,特别是在“使用优先制”国家是可行的,也能够受到“使用优先制”国家的保护。可是,即便在“使用优先制”国家,也必须注重法律策略的运用,要委托国内商标事务所监测企业海外潜在市场的注册商标情况,同时妥善保留商标使用的原始凭证即可,如广告、发票、合同、公证资料、报关单等,以备维权或诉争之需。针对商标具备“价值增值”功能的企业:产品在中国国内市场已成主流,同时还伴有较大数额出口业务的领先企业,其商标在“区别标识”作用之外亦具备了“价值增值”功能。这时的企业(中国是马德里商标国际体系成员国)能够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下简称“马德里体系”),延伸到新加坡、越南(东南亚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以抵御商标被抢注所带来的无形资产损失。而对于非“马德里体系”之东南亚其他8个国家,云南企业可按照各国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并依据自身必须采取逐一申请注册方式,同时要妥善保存有利自身的商标原始凭证,以备解决可能纠纷之用。东南亚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能够说,在大多数东南亚国家申请保护商标的要求条件跟在中国申请商标一样,就是确保商标在当地有信用性,即在当地没有人在你以前申请注册过同样或者相似的商标,且具有独特性。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在东南亚各国申请注册商标,都不会有问题。除在缅甸外,企业在东南亚其他各国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程序基本差不多。申请程序一般包含查询、申请、审查、公告、异议、申请注册这些步骤。第1步骤做查询,看是否有人已事先申请注册了商标。第2步骤是申请,在决定本身商标后,所有申请者必须提交所需的文件给有关部门。第3步骤是审查,商标局会展开审查,通常需9个月至18个月时间。第4步骤是公告,审查通过,商标就会被公布在公告上。第5步骤是异议,在公告阶段,任何人都有权利提出异议,假如被批准的商标跟别的公司的商标雷同或者相似,那么能够提出抗议。第六步骤是申请注册,一旦完成所有的程序后,商标就会被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在东南亚国家和中国都一样为10年,商标从申请之日起开始生效。(二)防范商标被抢注的具体措施知名商标的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更具价值。提高警惕是企业预防自己的商标惨遭不测的有效办法之一,企业应该从以下3个方面予以预防:一是要防范提出独家代理权的人。一些海外商人为获取中国产品在其本国市场的垄断利益,往往提出独家代理权要求,而一旦遭到拒绝,他们便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其本国申请注册中国商标,利用商标权破坏云南企业在其地区的产品市场,或阻止别人代理中国产品。二是要防范在展览会上详细了解产品市场的人。企业参加展览会时,假如发现有人详细了解产品市场情况,但又没有合作意向,那企业就要注意了,这个人可能就是商标抢注者。近几年来,东南亚或韩、日投机商人曾多次利用企业在参加展览会时的疏忽,掌握产品的海外市场情况,在产品的重要销售市场抢注商标,进而倒卖商标或以侵权之名收取佣金。三是要防范对应的外文注册商标。长期以来,企业在发展中往往比较重视中文商标的塑造与保护,而与之相对应的外文标识则简单地使用外文常用单词。这导致有些外国商家在这方面有机可乘,他们通过抢注相应的一些外文商标来把中国商标拒之当地市场门外,这也是常常见到的事情。建议企业在提倡中文商标塑造的情况下,必须注意一下相应的外文商标保护,以减少自身商标被抢注的几率。

云南商标的桥头堡

2009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桥头堡”概念,明确了“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国家战略,进1步完善了我国“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的对外开放格局,为云南省进1步扩大对外开放、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合作提供了1个千载难逢的重大战略机遇。“桥头堡”建设是中央继续扩大对外开放,进1步提升沿边对外开放水平,进而用好21世纪头20年战略机遇期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对云南省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中的新定位。“桥头堡”建设为全面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云南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南亚,建设桥头堡关键就是要提升云南在国家沿边开放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对云南的发展而言是1个千载难逢的重大战略机遇,必将指引云南进1步从我国对外开放的末梢变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门户、我国沿边开放的试验区和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先行区、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近些年,云南省面向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开放不断扩大。2010年云南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南亚国家商品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走廊活动周”“南亚商务论坛”等重大经贸活动。2011年12月7日,昆明媒体以“云南外贸十年大跨越———从19亿到133亿美元”为题报道:入世10年来,云南进出口额增长了7倍,年均增长率20%以上。“云南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0年入世以来,云南全省对外贸易由2001年的19.89亿美元上升到2010年的133.7亿美元,突破了百亿大关。10年来进出口额增长了7倍,平均增速20%以上,其中出口由12.4亿美元增长为76.1亿美元,进口由7.4亿美元增长为57.6亿美元,对外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0年,机电产品、农产品和纺织品占全云南省出口的比重接近50%,传统出口产品的比重下降到20%以下。市场多元化战略成效显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贸易增速高于全国,贸易伙伴由2001年的107个拓展到2010年的190多个。外贸经营队伍不断壮大,民营企业开始扮演云南对外贸易的主角。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云南省对外实际投资排全国前十。2010年云南省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8亿美元,比2001年的2.03亿美元增长了4.7倍以上,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1275人次;新批境外投资企业49家,实际投资4.7亿美元,对外实际投资额进入全国排名前10位。对外投资领域不断拓展,从矿产资源开发向电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领域延伸。‘走出去’主体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边境民营企业、省属大型企业和中央企业多头并进的良好格局。对外经济合作市场不断扩大,对非洲和南美洲市场开拓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云南省自2008年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以来,商标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截至2011年底,云南省有效申请注册商标发展到5.8万件,中国驰名商标发展到34件,已申请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到46件,云南省著名商标发展到1177件。与2008年年底相比较,申请注册商标增长了107%,驰名商标增长了386%,地理标志商标增长了360%,著名商标增长了85%;目前,全省有效申请注册商标占全国总量的1.22%,驰名商标占全国总量的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占全国总量的3.3%。截至2012年6月30日,云南有效申请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5万件,省著名商标达1177件、驰名商标45件、已申请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52件。与2008年年底相比,云南省申请注册商标增长了1.3倍,驰名商标增长了5.4倍,著名商标增长了0.85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长了4.2倍。云南省商标工作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是支撑云南省企业“走出去”的最佳时机,也是对“走出去”企业的强力支撑。云南与东盟、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经济合作,云南经济重心南移,云南品牌已经开始进入东盟、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云南省品牌战略初见成效。云南省品牌战略与重心南移与“走出去”战略的重合,为云南的商标品牌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云南的品牌成长为驰名品牌、国际品牌提供了广阔市场。企业创立驰名商标的过程也是企业从地区走向全国,从国内走向国际的重要过程,是我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路径。云南企业,尤其是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云南企业,一定要深化商标工作重要性认识,理解“走出去”的重要意义,把握住历史机遇,掌握好恰当时机,与时俱进,“趁势而为”,将云南省的著名、驰名商标品牌推出去,让云南的优势产品走出去。通过云南著名、驰名商标的“走出去”,云南著名、驰名商标由站稳脚跟到开花结果,由点向面辐射,由边缘向中心聚集,由局部向世界扩展,将云南商标品牌打造为国际化、世界化的国际知名的云南品牌。通过云南面向西南国家和市场“走出去”的捷径,将云南著名、驰名商标推出去,逐步提升和打造世界级云南品牌,实现云南商标品牌世界化、国际化的突破。要将商标战略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进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着力创建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和鼓励企业依据当地的法律,合理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在国外的商标权利。企业应当看准形势,把握好“两强一堡”战略机遇,切实做好“走出去”融入世界市场体系的工作,有效实施云南省的商标品牌战略,打造世界级品牌,促进企业经济的良性发展与协调可持续发展。“走出去”主体的边境民营企业、省属大型企业和中央企业,应当成为云南对外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羊”,要带动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要成为带动云南省经济增长和“走出去”的“领头羊”。“宣威火腿”“文山三七”“蒙自石榴”等一批高品质特色地理标志产品,走向全国、走出国门,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随着“宣威火腿”“文山三七”“蒙自石榴”等驰名、著名商标进入国际市场,云南省却对这些“走出去”的品牌还没有形成保护和服务机制。云南省应当加强与泰国、越南、缅甸、老挝等周边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交流,探索建立跨境商标维权协作机制,维护出口型企业的商标权益,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力争使云南省商标整体发展水平进入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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