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小心自己的商标得传染病,小型企业对商标的认识

  
很多企业对小心自己的商标得传染病,小型企业对商标的认识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小心自己的商标得传染病,小型企业对商标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对小心自己的商标得传染病,小型企业对商标的认识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小心自己的商标得传染病,小型企业对商标的认识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小心自己的商标得传染病,小型企业对商标的认识

小心自己的商标得传染病

2004年7月20日中国知识产权报道,“杜邦特富龙不粘锅等产品可能含致癌物”一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受其影响,一些商家顾客纷纷给广州特富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打去电话,要求退换购进的特富龙食品。这是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使用同一品牌而被传染的1个实例。其实,这种由于使用同一品牌而导致的传染已不是新鲜事。早在2001年央视揭露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陈馅月饼时,就连累到了全国20多家以“冠生园”作字号的企业,真乃“损俱损,一荣俱荣”。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1个品牌害病,在不同类别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同一品牌的另一企业遭受无辜的牵连呢?答案在商标的显著性问题。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一规定源于商标区别功能的本质属性,就是说,区别功能决定了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可见,显著性是商标的灵魂。而申请申请注册商标的大忌是“傍名牌”,人云亦云,邯郸学步,缺乏独创性。关于商标显著性的规定,要求商标具有惟一性,而不是“群体性”。例如,海尔商标就卓而不群,美国的埃克森(EXXON)石油商标也可谓独树一帜。这样的商标,发生感染、传染的几率几乎为零。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会立即引起商标法的关注和保护。相反,那些缺乏鲜明个性的商标,即缺乏显著性特征的商标,从问世之日即沾带着“公有”、通用的色彩,可谓“先天不足”。这种商标,与生俱来便伴随着被感染和被传染的危险,被侵权和被假冒的风险。一旦发生侵权,保护力度受限,法律也很难关怀到位。这就是强商标受强保护,弱商标受弱保护。说到这里,不由人想起在已被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就有4件“长城”。作为普通消费者怎样去识别这一“长城”与那一“长城”?假如1个“长城”闹病,此外3个又怎能保证不被感染?又如使用在面粉和白酒上的“河套”商标,都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谁又能保证“河套”面粉犯了病不会传染到“河套”老窖白酒呢?记得上海一位副市长曾针对上述现象说了一句话,大意是地名或简化了的行业、企业名称作商标不会创出知名品牌。由此看来,谨防传染是每1个商标所有人的课题。而防止传染的最好方法就是选择、设计1个与众不同,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

小型企业对商标的认识

大家都晓得现在国家都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或者在鼓励国内的新型项目乃至新的小微企业的成立,那么要成立小型企业,相信大家也知道,小型企业目前发展快速,但这些企业对注册商标方面不够重视,小型企业对商标认识能够归类为以下几类:

一是小型企业主商标意识淡薄,不重视商标使用专用权。认为商标可有可无。许多的小企业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商标,也想不到要去申请注册商标,有些即使产品上使用商标,也不积极申请申请注册,其结果往往在遇到别人使用自己创立的商标时,得不到保护,最终使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失。

二是小型企业主对商标使用方法不当,商标能起到的作用就弱化了。主要表现在选择商标不够慎重,范围过于狭窄,盲目跟风模仿现象严重;格局不够大,觉得自己选择的已经很不错了,这样就闲置了自己的无形资产,却热衷于有偿使用别人申请注册商标;在商品包装和后期的广告宣传中,热衷于宣传通用名称和厂名、厂址;为了暂时利益,在与其他单位联营时,既不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也不监督商品质量,严重影响到商标的信誉。

三是小型企业主对商标管理工作混乱,商标权流失现象严重。大部分未设置商标管理部门或未配备商标管理人员,都觉得小公司没有这个必要,有些即使有也流于形式,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后续管理缺乏明确规定,无章可循,涉及到权利冲突时,拿不出有效证据,造成商标权的流失。

四是小型企业商标法律知识缺乏,商标自我保护能力差。面对商标被别人假冒时,不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商标权。甚至认为别人用自己的商标还能够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这种想法真的是很无知。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