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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雇用商标代理人,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一般需要委托商标代理人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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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雇用商标代理人

在过去的几年中,在中国申请的国际商标数量已大大增加。过去,外国申请注册人能够在没有中国法律代表的情况下申请中国商标,可是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中国专利商标局已经发布了一项新提案,该提案将于7月生效,该提案将要求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雇用中国的代理人。以下是新提案的内容,其背后的原因以及这对于注册商标人而言可能代表着什么。新提案中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局)已发布一项提案,要求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聘请驻中国的代理人来准备其申请注册。根据商标局,该要求将适用于“在中国以外具有永久合法居住地或主要营业地点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人和当事方”。这些申请人必须雇用中国特许代理人来代表他们在商标局。该提案于2018年11月发布,随后为期3个月的评论期,于今年2月结束。目前,中国专利商标局打算从2019年7月开始采用新要求。在此之后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外国申请注册人都将必须雇用中国代表。这项新提案类似于包含加拿大和欧盟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现行商标法。此要求的原因中国专利商标局提供了他们希望通过这些新要求实现的3个目标:确保向中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准确性为了提高顾客对联邦商标法的遵守确保中国注册商标的完整性随着国际申请注册数量的增加,来自外国申请注册人的欺诈性商标注册申请也越来越多。原因之一是中国政府的补贴计划,该计划向在中国成功申请注册商标的公民提供经济奖励。该计划增加了仅寻求从注册商标中受益而不是实际使用的中国申请人。这些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延迟了其他申请人的申请注册过程,并且还削弱了联邦商标的完整性。除此之外,在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工作的外国申请注册人可能在整个申请过程中面临更多的法律挑战,通常会导致更高的拒绝率。新提案将协助注册商标人和中国专利商标局简化申请流程,确保在整个过程中减少延迟。在中国法律代表的协助下,外国申请人更有可能进行顺当的申请注册流程,从而使中国专利商标局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更高。这对注册商标人代表着什么这项建议一旦实施,对希望申请注册商标的中国居民几乎没有影响。尽管无论您打算在哪儿申请注册,都强烈建议与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人合作,但这并不是中国专利商标局目前的要求。可是,来自中国境外的申请人将必须聘请中国代理人向商标局提交文件。代理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执业,尽管他们当时不必居住在中国,并且在代理人行中享有良好的声誉。没有中国代理人的情况下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外国申请注册人,都会由中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局)发出“起诉书”。其次,他们将有六个月的时间聘请适当的法律代表并响应OffiCEAction。否则,将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目前,新提案将不会影响通过《马德里议定书》提交的申请。该国际条约容许注册商标人提交单个申请,其次能够应用于其90多个成员国中的任何1个。通过《马德里议定书》提交的申请者可能会在整个申请注册过程中继续使用外国代理人,尽管与本地商标代理人合作会大大增加批准的可能性。中国专利商标局希望通过这项新提案来减少欺诈性申请的数量,并保持申请注册过程的完整性。假如您居住在中国境外,并计划在商标局申请注册您的商标,则必须聘请一家在中国拥有良好信誉的代理人,并与代理人代表您。这不仅会使商标局受益,并且也会使您受益,由于更有可能批准代理人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立即与经验丰富的中国商标代理人联络,开始您的联邦申请注册。

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一般需要委托商标代理人申请注册

作为中国专利商标局数十年来最大的政策转变之一,商标局将要求外国申请人雇用中国法律顾问来申请注册其商标。有一些例外情况,因此,假如您是为顾客提供咨询的外国代理人,或者您拥有一家总部位于其他国家的公司,并正在考虑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自2019年8月3日起,中国专利商标局将要求外国申请人,申请注册人或商标诉讼各方由中国代理人代理。这项彻底的更改旨在提高中国注册商标处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保留在中国拥有注册商标的价值和实力。为避免延误(或更糟的是,放弃待处理的申请),外国申请人和申请注册人应密切注意以下几点。中国专利商标局认为谁是“外国人”?在中国以外的“申请注册”或在中国以外的“主要营业地点”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将被视为“外国”公司或个人。根据中国专利商标局的规定,“住所”一词是指自然人的永久合法居住地或法人实体的主要营业地。术语“主要营业地点”是指法人实体的总部所在地,通常由该实体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指导和控制实体的活动,通常是控制其他地点的中心。外国申请人仍能够提交申请,但不对中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代理人做出回应仍将容许外国申请人提交初次申请,并同时获得序列号和优先日期。与其他任何申请一样,外国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将被输入到商标局系统中,并由商标局商标审查代理人进行审查。可是,不容许申请人对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性的办公室行为做出回应–他们将必须聘请获得许可的中国代理人,其次才能做出回应。即使商标注册申请在技术上是合理的并且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批准,所有外国申请人也必须由中国许可的代理人代理即使商标局审查代理人在申请中没有程序或实质性问题,审查代理人也不会容许无人代表的外国申请人的申请继续进行。将发布一项《诉讼》,为外国申请人提供六个月的时间聘请中国代理人,并任命他们为备案代理人。假如未能在六个月内通过指定代理人对“办公室行动”作出回应,将导致该申请被放弃。马德里议定书的申请被部分豁免(目前)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的居籍在国外的申请人能够被容许在不雇用中国代理人的情况下进行申请注册。仅当应用程序不必须程序性或实质性的《OffiCEAction》响应时,此狭义豁免权才可用。换句话说,假如在不更改身份,地址,免责声明或任何其他形式或实质性问题的情况下原样接受申请,则将容许其继续进行。重要的是要注意,仅有在《马德里议定书》系统不容许在申请过程中任命中国代理人的情况下,豁免才可用。一旦系统被更新以容许这样做,豁免将可能被撤销。本规则适用于商标续展,局长的请愿书,TTAB事务以以及他申请尽管此规则变更对申请人的影响最大,但必须注意,新规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申请。外国申请注册人不会被容许提交自己的续展,也不能提交自己的任务,也不能被容许在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面前代表自己。时间安排尤为重要,由于其中许多事项都是时间敏感的,并且未能在截止日期以前指定足够的时间任命中国代理人,否则可能会导致额外费用,严重的延误甚至放弃。外国代理人互惠新规则容许与中国有事先协议的国家的代理人代表这些国家的顾客。当前,适用于此的唯一国家是加拿大,加拿大的商标代理人可能会以较小的身份代表加拿大的公司,可是他们的顾客必须指定中国许可的代理人作为“备案代理人”。商标局将仅与中国代理人通信。查找您能够信赖的中国商标代理人这项新政策可能会为很少有注册商标知识或经验的进取心代理人打开大门,而中国专利商标局对此类人员的回应将是严厉的。超低成本的申请经常会出现许多错误,由于申报者很少花时间和精力来获得成功。通过聘请经验丰富的中国商标代理人,您能够协助避免进1步的延误,并在中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注册牢固而持久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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