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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申请注册中国公司商标,外国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商标后能否在中国享有优先权

  
很多企业对外国人申请注册中国公司商标,外国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商标后能否在中国享有优先权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外国人申请注册中国公司商标,外国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商标后能否在中国享有优先权,希望大家能对外国人申请注册中国公司商标,外国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商标后能否在中国享有优先权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外国人申请注册中国公司商标,外国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商标后能否在中国享有优先权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外国人申请注册中国公司商标,外国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商标后能否在中国享有优先权

外国人申请注册中国公司商标

外国个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并且个人必须提供护照等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企业必须提供法人或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和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程序大同小异,具体申请程序是: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假如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能够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1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企业法人我们能够在十个工作日拿到受理通知书。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4、假如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异议期满后,无异议的,给予核准,并发出注册商标证。

这情况下您就享有真正的商标权了,能够10年后无限次续展。

网上怎样查询商标是否申请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日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能够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2、首先,我们进入中国商标网,官方提供了四种业务: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错误信息反馈。

3、我们点击进入商标综合查询:用户能够按商标号、商标、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

4、里面提供了5种查询方法国际分类号、申请注册号、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中、英文),对于查询是否申请注册而言,我们只需使用“商品名称”来是即可。

5、我们以搜索“百度”为例,在商标名称中输入百度,再点击查询

6、假如查询到有结果,说明商标已被申请注册。那么就只能换1个商标了

7、假如查询到“抱歉!没有查询到任何结果”,那么恭喜你,商标尚未申请注册,赶紧去申请注册吧!

商标取名的常见问题

1、最好的是选文字商标

一般商标能够包含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但商标名称最好是以简单明了的文字为主。由于:在申请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已申请注册和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

2、要考虑国际化,尽量取英文或阿拉伯数字靓名

这样易于被世界各地尽量多即任何地域、肤色、人种、文化的人们所认知接受和拼读发音。由于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文化、肤色的知识人群都认识的符号,故以英文字母为元素的企业标志与标准字必定放之四海皆准,世界通行。

3、申请申请注册英文商标后,还必须中文申请注册商标

由于文化差异产生巨大的审美、理解差异,构成商务上的鸿沟仅有通过本地化减小。因此,您所申请注册的中文商标,非常可能与您在英文商标的各方面上有所不同。因此您申请中文申请注册商标仍然是必要的。本地(我们化语言)与英文分开申请注册,不失为极有灵活性的好方法。各国知名品牌中,合一申请注册的非常罕见。

4、商标独特性非常重要

假如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5、拼读简单,音律优美,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和口头传播

国际著名品牌不论是英语国家的还是非英语国家的,一般都得取个英文“洋名”。要成为跨国企业,产品畅销全球,不取洋名是不行的。取“洋名”不仅能为国际化作铺垫,同时也能进一步提高品牌的品位。

6、字号(商号)与品牌商标一致

目前,在发达国家里,将商号名称特取部分用于做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普遍采用的做法。如日本的“日立”、“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并且还能够得到双重法律制度的保护。

注册商标的取名遵循识别性、独特性、显著性原则,给商标起名时尽量遵循以上几点,避免因起名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注册商标须防范风险

一、商标查询有盲期

众所周知,企业或个人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可与别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申请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否则注册商标申请将由商标局予以驳回,不得申请。因此,在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申请人往往会通过各种方法查询自己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商标的成功机率更高。可是许多申请人并不清楚,即使在商标局的网站上进行了查询也不代表100%没有相同或近似。这是由于商标查询存在1个“盲期”的问题。商标的查询盲期一般在3~6个月。商标查询盲期造成了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因此企业或个人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与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

二、近似判断有主观性

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对注册商标成功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商标是否近似不能通过机器或程序去判断,而是由商标局的审查员根据《商标审查准则》和相关标准独立审查决定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知识面、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因此对商标的近似判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审查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此外,注册商标的不同类别所涉及的行业性质、商品与服务特点不同,因此每个类别的审查员对审查尺度的把握也有所不同,而商标局会根据情况临时抽调一些审查员支援其他积压文件过多的审查类别,这就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审查尺度宽严不一,从而影响注册商标的成功率。

三、注意公告期有异议风险

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能由于驰名商标保护、商标被抢注、近似商标、申请在先等原因提出异议,除此以外,任何人均能够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等原因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旦商标被提异议,异议商标就会进入漫长的异议程序中,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进行答辩,其次综合资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还能够进1步进行商标异议复审,直至法院诉讼。

商标异议是法律赋予公民和企业权力,任何人只要具备基本的主体资格和适当的理由都可提出异议,因此商标异议的出现除了企业或个人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之外,还有可能是竞争对手恶意竞争的手段,就这一点而言,公告期内的异议风险也是非常大的。

外国人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商标后能否在中国享有优先权

宣讲要点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正式的注册商标申请后,根据该成员国同其他成员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申请人在特定的期限内又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时,有权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申请的日期。注册商标实践中,享有优先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第一次申请必须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国家提出即同我国签订有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的国家;同我国共同参加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公约的国家;依据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能够对我国国民给予优先权的国家。(2)作为优先权基础的申请必须是第一次申请。(3)第一次申请必须是正规的申请。所谓正规申请,是指该申请是按照外国国内法规定提交,并被正式受理,给予了申请日。(4)在中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与在外国提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人相同。(5)前后两次申请必须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6)在中国的第二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间内提出。典型案例2001年7月,英国人威廉第一次来中国考察,发现中国的投资环境很好。2005年9月,办完一切审批手续后,威廉在深圳设立了甲化妆品公司,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生产香水、洗发膏及化按品。公司开展以前使用的“依美”商标是威廉于2004年12月10日就已在英国申请并被核准申请注册的,其申请日为2004年9月9日。现在化妆品市场的竟争越来越激烈,为了确保将来产品的销路、维护商标信誉以及抢占市场,2006年3月16日,威廉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依美”商标的申请注册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商标局审查了威廉提交的在英国首次申请“依美”商标的文件副本,认为威廉主张享有优先权的请求不成立。专家评析就本案的情况而言,依我国商标法对优先权的规定,威廉能够在2004年9月9日第一次在英国提出“依美”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在中国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并依据中英两国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主张享有优先权。不过从威廉的情况看,应该说上述享有优先权须具备的6个条件,威廉已经符合前面的5个,但并不符合第6个条件。根据商标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注册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期间为6个月,这个期间从自己提出第次申请的申请日起算。威廉在英国第一次提出“依美”商标的申请注册申请日期为2004年9月9日,至2005年3月9日以前,威廉若在中国提出申请,都可享有优先权,但直到2006年3月16日威廉才主张优先权,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商标局当然不会支持威廉的请求。在中国注册商标申请的优先权期间为6个月,自申请人第一次在外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计算。建议准备主张优先权时,要特别注意这个法定期限的规定,千万别错过时机,以防造成损失。申请人主张优先权的,应在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注册商标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丧失优先权并不等同于丧失取得注册商标的权利。假如对某一商标的优先权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仍然能够向商标局申请同一商标的申请注册。法条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注册商标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的,依据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能够享有优先权。依据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的情况下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注册商标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注册商标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标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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