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四川注册商标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很多企业对四川注册商标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四川注册商标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希望大家能对四川注册商标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四川注册商标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四川注册商标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四川注册商标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

四川注册商标流程之著名注册商标申请主要介绍著名注册商标申请的资格。仅有经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著名商标能够更好地树立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

著名注册商标申请必须具备的资格有:

1、该商标为国内申请注册商标,且商标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该商标自核准申请注册之日起连续3年依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

3、该商标所指商品在本省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信誉等等。

企业易件著作权名注册商标所有申请当天上报,让您的商标更安全。值得注意的是在注册商标流程时申请人在填写注册商标申请书时。应当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假如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注册商标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

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大型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注册商标、商标查询、专利及版权等服务,600多专业顾问,更加权威、可靠。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企业易24小时咨询咨询热线02180344956

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一)四川著名商标的认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并负责其日常工作。认定委员会由不少于40人的法律、经济、科技及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每次评审认定省著名商标,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认定委员会各方面的专家中明确不少于21人组成著名商标认定组,集体行使认定职权。著名商标认定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申请认定的商标进行评审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由著名商标认定组全体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获2/3以上多数通过。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由《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审查标准(试行)》规定,主要体现在申请人主体的合法性、商标权的合法存续性、商标所指向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关市场指标以及商标的内部管理机制等几个方面。被认定的四川省著名商标,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四川省著名商标证书”,并在省级主要报刊上公告。(二)四川著名商标的积极保护四川省著名商标权利人能够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及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或者广告宣传、展览以以及他业务活动中使用“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字样,但应当标明获得认定的日期。四川省著名商标在同类商品中受到以下保护:第一,别人不得将与四川省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第二,别人不得擅自使用四川省著名商标相应商品所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并足以造成误认。在非类似商品上,将与别人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装潢或作为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且会暗示该商品与著名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络,从而使著名商标所有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著名商标所有人能够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别人不得将与四川省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字号使用,亦不得将与四川省著名商标所有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字号以及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四川省著名商标权利人认为其商标或企业名称被别人混淆,引起相关公众误认的,能够请求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其商标或变更别人企业名称,但别人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登记在先的除外。(三)四川省著名商标的消极保护四川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期满前3个月由该著名商标所有人提出延续认定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再认定并予以公布。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省著名商标资格:第一,连续3年亏损或最近两年连续发生较大亏损,商标的市场竞争力明显下降的;第二,产量、销售额、产值、利润、税金均连续3年呈下降状态,并且幅度较大的;第三,以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欺骗手段获取四川省著名商标的;第四,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或者用户利益的;第五,侵犯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第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造成负面影响,严重损害四川省著名商标声誉的。有所列上述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能够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撤销该著名商标的建议。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