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收到注册商标证一般需要多久,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

  
很多企业对收到注册商标证一般需要多久,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收到注册商标证一般需要多久,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希望大家能对收到注册商标证一般需要多久,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收到注册商标证一般需要多久,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收到注册商标证一般需要多久,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

收到注册商标证一般需要多久

申请商标后必须多久能收到注册商标证呢?提交注册商标申请之后必须一定的时间才能领取得到?下面企业易顾问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于领取注册商标证的时间问题。

领取注册商标证的时间:

国家一般规定是1至3月能收到受理通知书,就是产品上能打上商标了,在商标的右上角打上TM1至3年能拿到商标证书,这个数据一般是会提前的。1至3月=2月之内,1至3年=18个月左右,可是这些都是办事效率很高的专业代理公司。

注册商标具体步骤:

(1)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注册商标人发送《注册商标证》;

(2)直接办理注册商标的,注册商标人应自接到《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后3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三)领取注册商标证的介绍信;

(四)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注册商标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申请申请注册商标首选北京企业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2002年,是一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资格的一站式全产业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商标设计、注册商标、商标查询、商标转让、商标变更、专利及版权等服务,600多专业顾问,更加权威、可靠。企业易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

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海关根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放行被扣留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后,向海关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的,海关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有关判决或者裁定的通知处理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对于在海关处,有些权利人必须按照海关的规定为相关的知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有关的产品提供一定的担保,保证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产品没有相关的权利纠纷。遇到担保金纠纷时,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

一、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是怎样的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海关根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放行被扣留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海关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的,海关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有关判决或者裁定的通知处理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

海关在收发货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担保后放行被扣留的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自海关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七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复印件的,海关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有关判决或者裁定的通知处理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未提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的,海关应当退还收发货人提交的担保金。

二、收发货人支付担保金的法律依据

收发货人支付担保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1、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能够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2、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申请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以及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含海关备案号。

3、第十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4、第十五条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并依据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或者未依据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驳回申请,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5、第十六条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据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

6、第十七条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能够查看有关货物。

7、第十八条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并附送相关证据。

8、第十九条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专利权的,能够在向海关提供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后,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海关应当退还担保金

。9、第二十条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并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后,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不能认定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10、第二十一条海关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请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供协助的,有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涉及进出口货物的侵权案件请求海关提供协助的,海关应当予以协助。

11、第二十二条海关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应当予以配合。

12、第二十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海关收到人民法院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

13、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

(一)海关依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

(二)海关依据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并且经调查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

(三)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在向海关提供与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后,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的;

(四)海关认为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

(五)在海关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为侵权货物以前,知识产权权利人撤回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的。

14、第二十五条海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支付有关费用的,海关能够从其向海关提供的担保金中予以扣除,或者要求担保人履行有关担保责任。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能够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15、第二十六条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假如你还有任何的疑问,能够来电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获得详细解答。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