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什么条款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申请注册证号;
(3)许可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
(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期限;
(6)许可使用的形式;
(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10)违约责任。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双方的义务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双方的义务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许可人的义务即被许可人的权利,被许可人的义务即许可人的权利。许可人的义务是:①未经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将其申请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者;②不得放弃续展申请注册;③不得申请注销。许可人的义务就是要在合同期内保证拥有商标专用权,否则被许可人的使用权也就落空了。被许可人的义务是:①必须保证使用许可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维护商标的信誉,应当接受许可人的监督;②不得将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③按合同规定的数额和方向向许可人交纳使用许可费用。申请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一方的条件申请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一方(即被许可人)的条件是:①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商标法》第9条規定的外国人和外国企业;②能够保证申请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违法许可别人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注册商标人假如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而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将合同副本交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并收缴被许可人的商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