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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很多企业对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希望大家能对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一)注册商标人有使用商标的义务假如注册商标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局能够依任何单位或个人申请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二)注册商标人或被许可使用人应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人在使用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不得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不得超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申请注册商标。改变申请注册商标,或扩大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范围的,应另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申请。否则,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申请注册商标;构成侵权的,还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三)注册商标人不得自行改变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申请注册事项注册商标人在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申请注册事项的,经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明并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可由商标局撤销其申请注册商标。(四)注册商标人应妥善维持商标的显著性当申请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时,该申请注册商标即丧失了其最初获得注册商标的基础,商标局可予以撤销。因此,注册商标人在使用商标时,应有意区分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或服务本身,如明确在商标左上方或左下方加注“申请注册商标”字样、?、注等申请注册标记或TM(TRADEMARK简写)标志,或以文字直接标明“某公司为××商标的持有者”,在商业宣传用语里强调是“××牌的××商品”,而尽量避免直接以品牌代称商品或服务。(五)注册商标人及被许可使用人应保障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以往《商标法》还专门规定,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重则由商标局撤销其申请注册商标。2013年《商标法》修正充分认识到商标具有表彰商品质量的功能,消费者对商标的热爱程度本身反映着对商品的评价,行政管理部门假如由于商标所标识的商品质量问题而对商标进行撤销,实质干扰了市场自身评价系统,实无必要,由此删节了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撤销商标的规定,仅在总则部分强调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除此之外,别人经许可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依《商标法》第43条第2款要求,必须在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侵犯商标权行为屡有发生,因此对此所进行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便是我们常说的商标的使用规范。

一、使用规范

1.申请注册商标规范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缺少任何1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2.未申请注册商标

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申请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二、不规范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含通常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含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侵犯商标权行为。

三、不规范类型

(一)使用商标主体

主要表现: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转变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转变,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转变,却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3.自行将申请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并以别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不合法表现

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申请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申请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原申请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并加注申请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别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别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申请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申请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申请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申请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注册商标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

(三)商品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申请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四)不规范类型

1冒充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申请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

4.将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的行为;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申请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

6.将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申请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四、不规范后果

一是构成通常违法行为;二是构成冒充申请注册商标行为;三是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五、不规范责任

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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