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瑞士外观设计专利流程有什么
申请瑞士外观设计专利流程有什么?
在瑞士,外观设计是独立于专利之外的一类知识产权,是指能够申请注册并获得保护的新设计。设计能够是平面的,如纺织品的花纹或瓶子的标签,也能够是一种形状,如钟表、灯具或椅子的外观。因此,在瑞士要怎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流程又有什么?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瑞士不存在为公众所知的相同的外观设计。但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12个月,假如第三人恶意泄露或权利人自己披露外观设计,不影响外观设计的新颖性。
2、独创性:与瑞士境内已知的外观设计相比,会给人不同的整体印象。
二、申请途径:
1、是通过IGE递交瑞士国内外观设计申请注册申请;
2、是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注册海牙协定》系统提交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注册申请;
直接向IGE提交申请流程: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
IGE负责授予和管理瑞士外观设计,但不对其新颖性和独创性进行审查。申请人必须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前,自行检查该设计是否与已申请或已公开的设计相同或相似。
2、申请资料:
(1)申请人必须写明完整的姓名;
(2)假如是企业名字,必须与登记证上的名称相一致;
(3)假如申请人在瑞士没有居住地或营业地,必须指定1个瑞士代理人或指定1个在瑞士的收件地址;
(4)该项中应写明外观设计实际设计者的完整姓名和居住地址;
(5)假如6个月内首先在其他国家提出过外观设计申请,在此处写明首次提出申请的国家、申请日期及申请号;
3、提交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注册申请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也可邮寄或直接向IGE提交;
(注:申请文件应选择一种瑞士官方语言(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撰写,一旦提交就不可更改,之后的程序将全部使用该语言。)
4、审查:
(1)IGE将向申请人寄出付款账单,其中的收费包含基本费用和公开费。收到款项后,IGE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并且至少有1个附图可用;
(2)假如申请文件存在缺陷,IGE将向申请人发出书面形式的审查意见。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否则IGE将拒绝申请注册申请;
5、申请注册:
一旦成功完成上述各项流程,设计将获得申请注册,申请表和附图的信息将在Swissreg上公开;
四、保护期:
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5年,自申请日起算。期限届满前12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届满后6个月)能够申请续展,每次续展不超过5年。保护期最长不超过25年。
申请瑞士注册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
申请瑞士注册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
申请瑞士注册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瑞士是以精准的时间、精密的机械、优美的造型、身份的象征、高贵的价值成为瑞士钟表文化的象征。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商标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能够起到不可忽略的作用。未来企业的竞争是企业知名度和知识产权竞争,进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维护,不仅能够在企业发展初期的宣传和推广里起到事半功倍的促进作用,随着企业的发展,知名度的不断提高,相关知识产权也将会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企业在进行业务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工作。那么在申请瑞士注册商标有什么不可申请注册要素?
商标必不可申请注册要素:
1.属于公共领域的标记不予申请注册;但经过长期使用产生了第二含义的标记除外。
2.由商品本身特殊性和商品的外形构成的标记,或是由技术上必须的包装的形状构成的标记;
3.容易导致公众产生错觉的标记;
4.违背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标记以及违背现行法律的标记;
5.《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第3款所列的禁用标记。除此之外,通用名称不具有申请注册性。是否是具有通用名称,通常是根据瑞士的三种官方语言,即: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和通常瑞士人都懂的英语来判定。
商标不可申请注册标志:
1、公共领域标志,但通过在产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获得显著性而成为商标除外。
2、因产品自身性质形成的形状。
3、误导性或者欺骗性标志。
4、违反公共政策、公共道德和现行法律标志。
5、纯粹宣传性或者描述产品、质量、种类、产地或者用途、价格等的描述性文字,如“更好的”“防水的”。但若描述性文字和其他要素结合,则能够作为整体申请申请注册,如“WATCHE”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可是“MEIER WATCHES”能够进行申请注册。
6、与在先申请注册的同类或者类似产品或者服务商标或(包含未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7、侵犯商号、域名或者企业名字的标志。
8、侵犯已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的标志。
可申请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属于公共领域的标记不予申请注册;但经过长期使用产生了第二含义的标记除外。
2.由商品本身特殊性和商品的外形构成的标记,或是由技术上必须的包装的形状构成的标记;
3.容易导致公众产生错觉的标记;
4.违背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标记以及违背现行法律的标记;
5.《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第3款所列的禁用标记。除此之外,通用名称不具有申请注册性。是否是具有通用名称,通常是根据瑞士的三种官方语言,即: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和通常瑞士人都懂的英语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