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
注册商标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注册商标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的办理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更多详细内容细软顾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能够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申请人能够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注册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每申请补发1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申请1份;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填写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申请书时,应在“补发证明事项”栏目中标明申请补发证明的类型是商标变更申请注册证明、申请注册商标转让证明还是商标续展申请注册证明。一件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申请注册证明申请。如一件商标进行过多次变更、转让、续展的,申请时应说明补发何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如申请人未作说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了解更多内容,咨询在线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顾问专业知识丰富,会为您详细解答。企业易支持多平台服务,包含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等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
细软注册商标网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
申请补发注册商标证要怎么操作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申请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注册商标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出补发注册商标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办理途径
第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申请人能够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也能够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第二,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能够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申请资料
第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包含补发注册商标证申请书、注册商标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直接办理的必须提交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标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能够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注册商标号应按照注册商标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注册商标证。
6.共有商标注册申请补发注册商标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