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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标志的差别,商标与产品

  
很多企业对商标与标志的差别,商标与产品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与标志的差别,商标与产品,希望大家能对商标与标志的差别,商标与产品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与标志的差别,商标与产品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与标志的差别,商标与产品

商标与标志的差别

商标是商标,标志是标志,下面我们来看看标志与商标的区别

商标一般是指1个企业的名字或者产品的名字,而logo就是用简单有意思形象的图形来标明公司或者产品,或者说是1个产品或公司的标志。

logo是标志的意思,并不一定是商品标志

也能够是组织标志、徽章、个人标志等等,总之,logo的范围比商标大多了,闲置的商标转让了还能够赚钱。从法律上讲Logo与商标又具有很大的区别

1、权利的取得不同

Logo作为美术作品无需申请注册登记,创作完成即自动获得著作权,而商标必须经过国家相应机关申请注册才能取得商标权。

2、权利归属不同

logo的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1个人,普通公司都要委托设计者来设计logo,那么Logo作为委托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约定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就归设计者所有,而商标只属于商标权人所有,这是知识产权范畴。

3、保护的法律不同

logo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受《商标法》保护。Logo能够申请注册为商标,那么这个商标logo和同时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这代表着logo和商标受保护范围是不同的,logo的保护范围不如商标广。假如被侵权受保护的力度也不同,当然对商标的保护力度比著作权大。这里还将引发其他1个问题,假如logo的著作权属于设计者,那么假如logo被侵权,实际损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可是仅有设计者才有权起诉。而商标所有权人能够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

4、受保护的期限不同

logo作为美术作品受保护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标能够无限期的续展,受保护的时间是无限的。

国外有人发出这样的警告:“我们的世界看来将要被淹没在logo的海洋中,可是,商标正经受挫折,甚至被忽略掉。”看来logo并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时髦,似乎也成为世界的时尚。

Logo尽管成为时髦,可是logo的法律特性使其无法替代商标。过度地宣传logo反而使商标受到损害。既然logo和商标都表达非常相同的功能,具有几乎一致的特性,那么当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logo时,为何不把logo申请注册为商标呢?让两者相辅相成,交映成辉?让logo完美的设计成为公司和品牌永久商标标记?这不是个两全其美的方式吗?

商标与产品

说起商标,我们自然而然想到的就是产品。商标与产品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络?又有什么区别呢?马克思《资本论》对产品(泛指商品)有这样的定义: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缺少其中任何1个因素,就不是产品(泛指商品)。例如空气、山川等,尽管它们有使用价值,可是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因此不是产品;同样,1个东西尽管有用,也凝结了人类的劳动,可是它不是用于交换,而是自己消费,那么这个东西也不是产品。因此,通过以上关于产品的概念的阐述我们明白了,仅有通过交换,产品(泛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能实现。产品的使用价值是由产品本身的属性所决定,价值则是通过交换才能体现出来。怎样让产品的价值得到更高的体现,让消费者愿意支出更多钱来购买产品?这就不是单纯的产品物理属性所能决定的,这里面的产品使用价值,还更多地注入了消费者心理、感情因素。假如只单纯是购买产品的物理属性,也即最基本层面的使用价值,产品的价值在一定意义上是很低的,可是1个产品在其使用价值里不单纯表现的是产品基本属性,还有更多超出基本层面的无形的东西,并且消费者愿意购买,产品价值就会得到更好的体现。在这里,产品价值更好的体现,是产品与商标的微妙区别。假如1个东西只是产品,其产品价值就低,消费者就只愿意支出少量的费用于购买;假如是商标,其产品价值就高,消费者愿意掏更多的费用于消费。产品与商标有关联性,也有区隔性,其关联性都得依托产品的使用价值为载体,其区隔性是产品价值体现不同。也就是说,产品与商标是有距离的,其距离就是产品价值的不同体现,是由产品与商标之间的差异所决定的。商标必须以产品为依托,但商标远非产品。假如说产品特征包含产品范围、产品物理属性、品质和价值、使用情况和功能利益等要素的话,商标不仅仅涵盖了这些产品特征,还增加了其他各种特性的东西,这些特性的东西也许是理性、可见的,也许是更具有象征性、更情感化、更不可见的,以便使其区别于其他具有同样物理需求属性的产品。产品与商标的距离就是商标是具有感性和理性附加值的产品,由于增加了感性和理性的附加值,产品价值体现自然就不同。同是数码相机,消费者为何选择佳能而不购买爱国者?这里面就有着消费者更多的感性和理性因素,同时一款数码产品,功能、需求属性基本一致,可是为何佳能价格高,还有那么多人购买,而国内数码产品价格低,还是没有人认可呢,这就是产品与商标最好的诠释,由于佳能通过它附加价值的塑造,成功的区隔于竞争对手,其产品价值不仅得到更好的体现,并且还拥有持续的消费者。这里的产品价值,不仅仅是价格的高低,更是消费者购买的持续性。商标以产品为基础,包涵了使用者形象、原产地、组织联想、商标个性、象征符号、商标和消费者的关联、自我表现性利益、情感性利益等要素,在一定意义上而言,我们能够说商标是一种符号,产品本身只不过是它的1个实体依托,而最重要的是萦绕在产品周围的光晕,也就是产品所折射出来的灵魂,即一种产品与消费者互动所产生的精神价值。诚然,产品和商标都要满足消费者的必须,企业做产品,产品有产品的价值,但这种产品价值主要以自身的品质为基础,向消费者提供功能性的利益,即产品物理属性的使用价值,而商标不仅仅提供产品本身所固有的使用价值,主要提供自我表现性、情感性利益,这种自我表现性、情感性的利益,也即欲望。功能性的利益,也就是产品基本物理属性的使用价值,是有限的,并且是能够直接认识的,但自我表现性、情感性利益却是无限的,试想,谁能给“欲望”做出标准的距离?因此,产品与商标之间的距离就是:产品是有形的,而商标是无形的;产品是由生产者控制的,但商标是属于消费者的;产品可能是同质化的,而商标却是独特个性的;产品立足于消费者物质必须的满足,商标则是注重于消费者的心理与精神感受;产品有一定的生命周期,由于会出现替代品或者模仿者,而商标是能够持续的,1个好的商标是能够经久不衰的;产品在传承性上是难以积累的,而商标资产则是能够积累和传承的。通过以上阐述我们能够说,生产厂里生产出来的东西只是物理属性的集合,没有生命力,而消费者购买的是他们感觉中产品的物理属性所带来的功能利益,除此之外还有随之而来的形象和情感价值。因此,企业做产品,是在做产品价值,同样,企业做商标,也是在做商标价值。产品和商标是能够通过交换的,是能够贩卖的。可是同样能够交换和贩卖的产品和商标,消费者获得的利益是不同的,产品对于消费者而言,利益主要集中体现在产品的物理属性方面,即最基本的功能使用价值;而商标对于消费者而言,不单纯是产品物理属性的使用价值,还有给消费者带来心灵满足的价值,消费者为了自己心灵满足而愿意掏更多钱消费,由此产品价值与商标价值就不太一样了。许多企业张口闭口就是商标,而耻于谈产品,可是,对产品与商标到底是什么样东西,许多企业老总都不清楚,因此,最终的结果还是在做产品,停留在产品最基本的物理层面的使用价值。综上阐述的商标与产品,就是让更多的人明白,产品不等于商标,在价值上,商标远远大于产品,可是,在相互联络上,商标却离不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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