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很多企业对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希望大家能对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注册商标异议怎么办)

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

商标异议被撤回之后,还能再次提交吗?

经常有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提交商标异议申请后又想撤回商标异议。其实只要条件符合,撤回商标异议是可行的。

一、商标异议撤回申请资格条件

异议申请人在商标局对其异议申请作出审查决定以前,能够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异议申请。

二、撤回商标异议申请资料

办理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书

1.申请书应当打印。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且与提交异议申请时的章戳或签字一致。

3.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应标明撤回理由。

(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撤回商标异议的申请人应为异议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应与提交异议申请时所交文件一致。

2.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名义变更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3.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资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资料。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

2.《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为原件。

3.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三、常见问题

1.提出撤回商标异议申请,不必须缴纳规费,但提交异议申请时已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所提交的撤回异议案件已作出审查决定的,该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将不予核准。

3.撤回共同异议的申请人,需由该商标异议的所有异议申请人共同提出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异议申请撤回的小知识了,注册商标本身是一件繁杂的事情,因此要提前做好商标检索等。当然也能够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来完成注册商标这件事情,以防走一些弯路来浪费时间。假如还有商标异议官费是多少以及处理流程问题,能够咨询企业易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

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区别有什么?

2021年商标交易必须要知道的细节有什么?

2021年对于个人商标能否转让给企业?

2021年商标转让过程中能够申请撤回吗?

申请注册与别人同名商标近似商标必须要注意这几点!

从专业角度看将商标组合申请有什么弊端呢?

商标和品牌之间具体有什么区别呢?

进行良好的商标保护商标监测必不可少!

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那么商标异议被异议人答辩应要什么内容呢,下面小编就带您来看看吧。

通常说来,被异议人的答辩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第一、答辩人的主体资格

答辩人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第二、有明确的异议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资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资料,答辩理由和证据资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答辩的时限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资料交寄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资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可是,假如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尽管法律设有此但书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地在异议期限内寄异议答辩并保证邮戳清晰,以防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异议人的答辩资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且邮戳日不清,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答辩日。假如该实际收到日超过法定异议期限,有可能导致已做出裁决,则必然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无论被异议人未答辩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商标局都将依法进行裁定。

第四、其他附送的资料

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的信封(用以明确答辩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要随同异议答辩及资料一起寄送商标局。

第五、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资料中假如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资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

第六、关于补充证据资料的声明与提交时限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必须在提出异议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资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充补充有关证据资料。

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资料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资料提交至该会。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