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网上申请的相关规定都有那些
第一部分:《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由于技术原因,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提交下列情形的网上申请:
(一)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常见问题》所规范的注册商标申请;
(二)有优先权想法的注册商标申请;
(三)人物肖像的注册商标申请;
(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商标申请;
(五)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注册商标申请;
(六)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七)其它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注册商标申请。
第二部分:网上公告
(一)以自然人名义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申请;
(二)以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申请;
(三)以个人合伙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名义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申请;
(四)有优先权想法的注册商标申请;
(五)人物肖像的注册商标申请;
(六)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商标申请;
(七)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注册商标申请;
(八)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九)其它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网上申请试用阶段常见问题
商标网上申请试用阶段常见问题
1、试用阶段商标网上申请仅对商标代理组织开放,商标注册申请人暂不能直接提交网上申请。2、为了信息安全,网上申请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商标代理组织(需在商标局备案且无不良记录)向商标局申请、并使用“商标数字证书”后,才能够代理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商标网上申请。3、试用阶段网上申请受理业务仅限注册商标申请,并且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提交《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八条规定的7种情形网上申请。4、试用阶段暂时限定每个商标代理组织每日申请量不多于10件。5、试用阶段仍保留纸质申请。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电子申请后,还必须向商标局递交相应的网上申请商标的纸质资料。6、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受理其他具体业务类型和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提交网上申请的具体事宜,商标局将依据《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十九条,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