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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商标意识,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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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商标意识,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怎么办

商标和商标意识

所谓商标,一般是指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它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和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种特定标志,以便与其他生产者和经营所生产和经营的同一类同一种商品或同类同种服务相区别。而这种标记是用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来标明的,并贯于商品表面或商品包装上以及服务项目的显著位置上。对于商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其出版的刊物上所下的定义是:“商标是用于区别某一工业和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标记。”对于商标,我国现行《商标法》没有明确其定义,但《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注册商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注册商标。”这一规定,实际上已经暗含了“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一基本含义。商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自然经济阶段,人们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消费,因而产品上一般不必须有什么标记;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社会上有了专门生产商品的作坊,商品的数量和品种大大增加,生产者和经营者越来越感到有必要在自己制造或经营的商品上印上标记,标明与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品相区别,商标也就随之产生。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商品品种和服务项目的丰富繁多,使商标种类越来越多。从商标的结构来看,商标主要有:(1)文字商标:商标由纯文字组成,包含汉字、汉语拼音、外文。(2)图形商标:商标以人或事物的形状、图案组成,包含具体形象图形和抽象图形,也能够是完全虚构的图形。(3)组合商标:商标由文字和图形两部分构成,能够是文字部分为主,图形部分为辅;也能够是图形部分为主,文字部分为辅。按照商标使用对象区划,又能够分为:(1)商品商标:商标使用在商品体上,也能够使用在包装物上。(2)服务商标: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标志,其性质同商品商标一样,所不同的是商品商标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商品,而服务商标是向消费者提供服务。(3)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商标,就有人的商标意识。意识是人所特有的精神活动,是客观世界的客观映象。商标意识则是商标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世界的映象。当客观世界的商标现象作用于人的感官,通过传导神经传到大脑,使大脑和客观世界的商标发生了联络之后,才会产生商标意识。商标意识产生的过程,就是1个对外界商标输入的信息不断加工制作,并进行能动地改造,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过程。从总体上看,商标意识并不等于对商标的认识。商标意识同其他意识一样是知、情、意三者的统一。“知”是指人们对商标的知识性与理性的探索和追求;“情”是指人们对商标这一客观事物的感受与评价;“意”即意志,是指人们追求商标所要达到的目标而表现出来的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顽强的精神状态。商标意识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活动,表明人类不但追求对商品经济客观世界真理性的认识,还追求着人类自身的全面发展,追求着美好的理想以及人与客观世界的和谐。人类是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而存在的。人对世界的主体性决定了人的商标意识的主体性。商标意识的主体性质特征表现在:第一,商标意识总是从人类的角度或人化的角度出发而形成的。换句话说,人类总是以人的尺度来把握世界的,对于商标的认识也是一样,并不是为了认识商标而认识商标,不是单纯描述商标的构成、功能和使用,而是为了达到对商标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以此来指导人们的商标实践活动,使商品经济的发展更加适应人类的必须。第二,商标意识总是从主体必须、主体利益的角度来进行优化的。商标意识活动也是一种充满着激情和理想的活动。商品经济中,凡是那些与主体的必须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和关系,都必然得到商标意识的注意,并在这一基础上使商标意识不断地得到深化和优化。第三,商标意识又总是随着主体的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和扩大的。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每一代主体都继承与发展着整个人类全部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优秀成果,从而也使得商标意识呈现加速度发展的趋势。这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类“把经验的主体从个体扩大到类;每1个体都必须亲自去经验,这不再是必要的了;它的个体的经验,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由它的历代祖先的经验的结果来代替。”总之,商标意识发展是意识主体的社会历史性的发展过程,是随着意识主体性、能动性的发展而扩大的,这一点能够从人类商标意识的演进中得到证明。

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怎么办

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怎么办?

商标是在商品上的图形或者文字等的标志。商号就是指的厂商字号是企业特定的一种标志。假如当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这是企业法人所必须了解的。下面,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协助。1、将别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

若在先商标权利人起诉的是侵犯商标权案,则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将与别人

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给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

害的行为。2、将别人商号申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

在先商号权利人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可提起商标异议程序,有效阻止注册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

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将与别人在先登记、使用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字申

请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别人在先商号权的侵犯。

由此可见,阻止商标确权关键是看在先商号在相关公众中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否会造成混淆误认。

在先商号权利人还可通过商标无效程序撤销在后商标,或者起诉在后商标权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启用商标无效程序,它和商标异议程序及法律适用类似。若启

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则要求在先商号权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且在先商号权所从事业务与在后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除此之外还要求在后商标权具

有攀附在先商号达到混淆目的的恶意。在上文中,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将别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和将别人商号申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希望能够对您解决问题有一定的协助。假如大家在商标方面遇到了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能够直接来电咨询 的专业律师。延伸阅读:侵犯商标权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商标纠纷怎样诉讼商标权被侵权的对策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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