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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商标代理是什么

  
很多企业对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商标代理是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商标代理是什么,希望大家能对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商标代理是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商标代理是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商标代理是什么

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

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

商标是我们常常会在生活中看到的东西,商标都有自己的含义和组成部分,在办理商标事务的情况下也是容许由专业机构代为办理的,那么在中国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是怎样的呢?下面大家就跟 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商标代理市场亟待规范的相关内容市场全面放开,相关法律法规却未及时跟上,怎样整治商标代理一时成了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头痛的问题。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曾数次稽查到黑代理自造假公章、假公文进行诈骗的事。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参照,整治黑代理以以及他不规范行为只好都走民事纠纷路线,出一起解决一起,无法从根源上遏制这种事情的发生。怎样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的行为?商标业 专业、红徽商标连锁机构总经理廖XX认为,放弃了对商标代理人员准入条件的要求,造成商标代理行业素质下滑,当务之急是要提升商标代理门槛;其次应成立相应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制止商标代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廖俊铭以其入行多年经验来分析,由中华商标协会出面牵头应该是可行的。除此之外,要建立损害赔付机制,商标代理机构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执业保证金,防止一些人无所顾忌地乱代理。国内多家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均标明,商标代理市场放开后出现的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通过完善立法,来促进商标代理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商标代理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二、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商标代理秩序,保障委托人及商标代理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注册商标申请以及他有关商标事宜。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组织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注册商标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法律服务机构。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人是指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的工作人员。第三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的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四条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五条商标代理组织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并不得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任何便利。第六条商标代理组织能够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一)代理注册商标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三)代理其他有关商标事务。商标代理人办理的注册商标申请书等文件,应当由商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印章。第七条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委托。第八条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及时准确地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商标代理服务,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九条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二)熟悉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商标代理专业知识;(三)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第十条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第十一条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第十二条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第十三条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更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一)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组织合法权益的;(四)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第十四条商标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一)私自接受委托,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的;(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诱导别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四)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从事商标代理活动或者用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组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处罚。第十六条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能够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随着我国对商标的越来越重视,在对商标保护方面也是加大了保护力度的,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能够来电咨询我们 的在线律师,听听专业律师的意见,这样在处理商标业务的情况下能够更加的得心应手。延伸阅读:商标代理委托书模板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商标代理规定是什么

商标代理是什么

商标代理是什么?

每个产品从被生产出来就被赋予独特的名称、有自己独特的标签,进入市场后这份独特的标签就被大众认为是商标,那么当代理遇到商标时,就会有商标代理的活动发生,在民事法中有关于商标代理是什么的详细规定与介绍,下面就由 的小编就为您详细解答!一、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领域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动,所产生的法律成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动,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1个重要组成部分。二、专业性和特殊性商标代理作为知识产权法律中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 商标代理制度 首先,商标权并非依法自然产生.其次,相当一部分商标代理业务属于非法律性的专业事务。商标代理人必须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仅以商品分类为例,按照《注册商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共有42个大类,涉及几万种商品,中国又将其分为485个类似群,体系庞杂,内容琐细,且还不断更新转变,对商品类别和类似群的判断,必须专门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才能准确地把握和判别。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三、选择条件1、

要看是否有悠久的历史:商标办理周期较长,新申请必须至少1年半才会发证;变更、转让、合同备案、续展也必须近1年时间。历史悠久的代理组织已经成熟,不会象那些新成立的小所那样因短期的经营问题而倒闭,这样才能让您对所办商标放心,避免陷入1年以后拿不到申请注册证又找不到人,还投诉无门的窘境;2、 要看人员是否专业:中国有实力的代理人员都持有商标局颁发的商标代理人员资格证,全国持有这种证书的尚不足2000人3、

要看其代理量大小:2003年国家放开商标代理市场以来,全国新成立了大大小小近千家商标代理组织,其中河南有40余家,在这些商标代理组织中,大部分年代理量仅有几十件,根本不足以维持生存,1年时间不到,由于这个原因而倒闭的已有数十家。4、

要看信誉度:规模大、有信誉度的代理组织代理注册商标会事实求是,事先会如实告诉您办理商标的周期和各项费用;一些缺乏信誉的代理组织往往会吹嘘自己几个月就会为您办好商标,这种情况只是预视欺骗行为的开始;5、 要看是否已经有办好的申请注册证:6、 要看是否在国家局备案。7、商标所与专利所联合,有益于增强事务所得整体实力.专利代理人实行较为严格得考试制度,录取率较低,执业得稳定性高.而专利商标所联合为一体,是国际上普遍得组织形式.因此,较大型的专利商标事务所不仅避免事务所倒闭的窘境,并且工作经验和代理质量明显高于普通的商标代理机构。8、尽管说申请注册商标能够跨区域操作,可是跨区域操作有许多不便因素,例如你想提交资料,也得电话沟通,甚至连公司大门开向哪个方向也不清楚,因此说更好找当地的公司来代理!正规公司的公司体质完善,一般从申请注册之初到最后的商标设计,提交都有固定的商标顾问跟踪,经验丰富,提交通过的几率大大增加,许多人知道,早一点提交通过的概率会大于晚点的,商标设计的好坏对企业未来的口碑建设也是重要的一环!四、商标代理人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四)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标代理人。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人每一年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商标局负责代理人培训工作,能够委托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实施。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及审验办法由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制定,报商标局备案。第十五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在商标代理组织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上签字。第十六条 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人离开商标代理组织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第十七条

商标代理组织应当与商标代理人办理聘任手续,并于聘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解除聘任关系的,商标代理组织应当自解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综上所述,关于商标代理是什么的问题,《民法通则》中有详细的规定,同时对商标代理人所应具备的条件也做出了详细规定,由此可见商标代理不仅是商业活动也是一种民事法律活动,商标代理必须慎重选择。假如有其它问题能够咨询 的律师!延伸阅读: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有什么内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和范围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行为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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